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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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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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25g |
10g*20袋 |
生产企业 |
吉林省恒和维康药业有限公司 |
太极集团重庆桐君阁药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5613 |
国药准字Z20054415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散风,止痛退翳。用于风热或肝湿引起的目赤肿痛,羞明多泪。 |
清肝明目,疏风散热,除湿痹,解疮毒。用于风热感冒,目赤头痛,头晕耳鸣,咽喉肿痛,疔疮肿毒等症,并可作清凉饮料。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口服,一次5~10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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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熊胆、龙胆草、黄连粉、大黄、黄芩、决明子、菊花、地黄、栀子、木贼、冰片、薄荷脑、柴胡、防风、车前子(盐制)、泽泻(盐制)、当归。辅料为淀粉。 |
夏枯草、野菊花、桑叶。辅料为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清凉,味苦、微辛。 |
本品为淡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鱼、虾腥物,忌烟、酒刺激食物。 2.肝肾不足引起头晕眼花。迎风流泪及脾胃虚寒、大便稀溏者慎用。 3.服药3天症状未减轻者应到医院就诊。 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