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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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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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5g*24粒(密之康) |
每丸重6g;每100丸重20g |
生产企业 |
吉林省密之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6087 |
国药准字Z23021066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散风,止痛退翳。用于风热或肝经湿热引起的目赤肿痛,羞明多泪。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小儿酌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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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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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成分 |
熊胆、龙胆、黄连粉、大黄、黄芩、决明子、菊花、地黄、栀子、木贼、冰片等17味。辅料为淀粉。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泽泻、木通、车前子、当归、地黄、炙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浅棕色至棕褐色的粉末;气清凉,味苦、微辛。 |
本品暗黄色水丸;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鱼、虾腥物,忌烟、酒刺激食物。 2.肝肾不足引起头晕眼花、迎风流泪及脾胃虚寒、大便稀溏者慎用。 3.药服3天症状未减轻者应到医院就诊。 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 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滋补性中成药; 4.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龙胆泻肝丸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龙胆泻肝丸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龙胆泻肝丸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龙胆泻肝丸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