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25g*24粒(密之康) |
100mg/支 |
生产企业 |
吉林省密之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延吉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6087 |
国药准字H20056530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散风,止痛退翳。用于风热或肝经湿热引起的目赤肿痛,羞明多泪。 |
具有清热解毒,消肿散结,利尿通淋功效。适用于治疗乳痈、瘰疬、疔疮肿毒、咽痛、肺痈、肠痈、目赤、湿热黄疸、热淋涩痛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小儿酌减。
|
静脉注射或肌内注射。以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溶解后静脉注射,100~300mg(2~6支),一日1次;以2ml无菌生理盐水或无菌注射用水溶解后肌肉注射,50~100mg(1~2支),一日1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本品能引起头晕、恶心、胸闷、心悸以及荨麻疹、体温升高等全身反应。2.注射部位可能产生局部红肿疼痛,其范围直径约1~10cm,反应约持续1~3天。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熊胆、龙胆、黄连粉、大黄、黄芩、决明子、菊花、地黄、栀子、木贼、冰片等17味。辅料为淀粉。 |
核糖核酸(提取自牛胰脏)。辅料:甘露醇。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浅棕色至棕褐色的粉末;气清凉,味苦、微辛。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冻干块状物或粉末,易溶于水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鱼、虾腥物,忌烟、酒刺激食物。 2.肝肾不足引起头晕眼花、迎风流泪及脾胃虚寒、大便稀溏者慎用。 3.药服3天症状未减轻者应到医院就诊。 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给药后十分钟内如出现荨麻疹、体温升高者应停止使用。2.注射部位红肿直径10cm以上者应停止使用。3.过敏性体质患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