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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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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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4mg |
30mg |
生产企业 |
浙江万晟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司邦得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409 |
国药准字H20094081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治疗2型糖尿病。 |
当单用饮食疗法,运动治疗和减轻体重不足以控制血糖水平的成人2型糖尿病。 |
用法用量 |
口服,服药与进食无关。糖尿病治疗应个体化。单药治疗:初始剂量可为一日4mg,每日一次或分两次口服,如对初始剂量反应不佳,可逐渐加量至一日8mg。与磺酰脲类联合用药:初始剂量可为一日4mg,每日一次或分两次口服,发生低血糖时,减少磺脲类用量。与二甲双胍联合用药:初始剂量可为一日4mg,每日一次或分两次。12周后若空腹血糖控制不理想,剂量增加至一日8mg。最大推荐剂量为每日8mg,每日一次或分两次口服。 |
口服,仅用于成年人。每日1次,剂量为1至4片,30至120mg。 建议于早餐时服用。如某日忘记服用药物,第二日服药剂量不得增加。与所有降血糖药一样,应根据患者的代谢反应(血糖,HbAlc)来调整剂量。 |
副作用 |
1.轻中度水肿,文献报导单药治疗时水肿发生率为4.8%。 2.贫血,发生率约为1%。本品可能会使血红蛋白和红细胞压积下降,可能与盐酸罗格列酮造成血浆容量增加有关。 3.低血糖反应,合并使用其它降糖药物时,有发生低血糖的风险。 4.肝功能异常,均为轻中度转氨酶升高,并且可逆。 5.血脂增高。 |
1.低血糖:如同其它磺脲类药物, 尤其在进餐间隔时间不规则, 或少吃了一餐或数餐的情况下,用格列齐特缓释片治疗可能导致低血糖发生。低血糖可有如下症状:头痛, 极度饥饿, 恶心, 呕吐, 倦怠, 倦睡,睡眠障碍,激动,攻击性行为,集中力和注意力下降,反应迟缓, 抑郁,精神错乱, 视觉及语言障碍, 失语, 震颤, 不全性麻痹, 感觉障碍,头晕,乏力感,自我控制丧失,谵妄,惊厥,呼吸表浅,心动徐缓,倦睡和意识丧失甚至昏迷至死亡。另外,观察到肾上腺素能反调节症状:出汗,皮肤潮湿,焦虑,心动过速,高血压,心悸、心绞痛及心律失常。这些症状通常在摄入碳水化合物(糖)后消失。然而,人造糖类替代品无效。对于长期严重低血糖病例,即使因吸收了糖而暂时得到控制,仍然可能需要立即药物治疗,甚至需要住院治疗。 2.胃肠道功能障碍:例如腹痛,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腹泻,便秘都有过较少报导,但如在早餐时服用格列齐特,这些症状可以避免或使风险降低到最低。 3.罕见的不良反应: (1)皮肤和皮下反应:皮疹,瘙痒,荨麻疹,红斑,斑丘疹,起泡。其他磺脲类药物,极少数病例有过敏性结节性脉管炎。 (2)血液疾病:极罕见,包括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粒细胞减少等。这些异常通常是可逆的,治疗停止时消失。其他磺脲类药物,少数病例可见红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贫血及各类血细胞减少等。 (3)肝-胆障碍:肝酶水平增高(ALT,AST,碱性磷酸酶),肝炎(罕见),如有胆汁郁积性黄疸出现,中止治疗。其他磺脲类药物,少数病例罕见肝酶水平增高,肝功能不全(胆汁郁积和黄疸),甚至出现肝炎,中断治疗后,症状消退。仅有少数病例出现危及生命的肝功能衰竭。通常这些症状于中断治疗后一般都会消失。 (4)视力障碍:暂时性视力障碍,可能因为开始治疗时的血糖水平变化。 |
禁忌 |
盐酸吡格列酮禁用于对本品或本品中的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 |
妊娠及哺乳期妇女慎用;严重肝、肾功能衰竭、磺胺过敏及胰岛素依赖性糖尿病患者禁用。 |
成分 |
盐酸罗格列酮。 |
本品主要成分为格列齐特。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适用于1型糖尿病患者和糖尿病酮酸中毒患者。 2.本品可能会导致停经,停止排卵妇女的再次排卵,故服药期间应注意避孕。 3.服用本品期间,病人应坚持饮食控制和运动。 4.病人在服药期间,若出现一些无法解释的症状如恶心,呕吐,腹痛,疲倦,食欲不振和深色尿液等,应立即告诉医生。 5.在使用罗格列酮或罗格列酮与胰岛素联用时有心脏病发作,充血性心力衰竭等严重的副作用时,应与医生联系。 6.对此类药物过敏者,以及严重的肝损害和急性心力衰竭患者禁止服用此类药物。 |
1.服用格列齐特片(Ⅱ)时仍须饮食控制。 2.必须定期测定患者的血、尿。 3.手术等应急情况及胰岛素β-细胞失代偿时,应采用胰岛素。 4.与某些药物合用可能引起低血糖症,如非甾体抗炎药(特别是水杨酸盐)、磺胺类抗菌药、双香豆素类抗凝剂、单胺氧化酶抑制剂、β受体阻断剂、苯二氮卓类、四环素、氯霉素、双环已乙哌淀、氯贝丁酯、乙醇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