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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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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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20mg |
21粒 |
生产企业 |
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河北爱尔海泰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3274 |
国药准字H20051305 |
说明 | ||
适应症 |
原发性高血压。 |
【适应症】用于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
用法用量 |
1.起始剂量0.18g(1.5片),清晨口服一次。对维拉帕米反应增强的病人(即老年人或体型瘦小者),0.12g(1片)一日一次口服,作为起始剂量可能是安全的。根据每周评定的疗效和安全性,并在上一剂量后24小时才可增加剂量。2.如果一日一次口服维拉帕米缓释片0.18g(1.5片)未达到满意疗效,可以下列方式增加剂量:(1)每日清晨口服0.24g(2片);(2)每日清晨和傍晚各口服一次0.18g(1.5片);或每日清晨口服一次0.24g(2片),加傍晚口服一次0.12g(1片);(3)每12小时口服一次0.2 |
1.成人:应个体化给药。常用初始剂量为每次一粒(40mg),每日一次。在20-80mg的剂量范围内,替米沙坦的降压疗效与剂量有关。若用药后未达到理想血压可加大剂量,最大剂量为80mg(二粒)每日一次。本品可与噻嗪类利尿药如氢氯噻嗪合用,此类利尿药与本品有协同降压作用。因替米沙坦在疗程开始后四至八周本品才能发挥最大药效,因此若欲加大药物剂量时,应对此予以考虑。2.肾功能不全的病人,轻或中度肾功能不良的病人,服用本品不需调整剂量。替米沙坦不能经血液透析消除。3.肝功能不全的病人,轻或中度肝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 |
副作用 |
1.以推荐的单剂量和每日总量为起始剂量并逐渐向上调整剂量用药,严重不良反应少见。2.发生率在1%~10%的不良反应:便秘(7.3%);眩晕、轻度头痛(3.5%);恶心(2.7%);低血压(2.5%);头痛(2.2%)。外周水肿(2.1%);充血性心力衰竭(1.8%);窦性心动过缓(1.4%),I度、II度或III度房室阻滞(1.2%);皮疹(1.2%);乏力;心悸;氨基转移酶升高,伴或不伴碱性磷酸酶和胆红素的升高,这种升高有时是一过性的,甚至继续使用维拉帕米仍可消失。3.发生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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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严重左心室功能不全。2.低血压(收缩压小于90mmHg)或心源性休克。3.病窦综合征(已安装心脏起搏器并行使功能者除外)。4.II或III度房室阻滞(已安装心脏起搏器并行使功能者除外)。5.心房扑动或心房颤动病人合并房室旁路通道。6.已知对盐酸维拉帕米过敏的病人。 |
1.对患有胆汁梗阻性疾病和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2.孕妇及哺辱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维拉帕米。其化学名称:α-[3-[[2-(3,4-二甲氧苯基)乙基]甲氨基]丙基]-3,4-二甲氧基-α-异丙基苯乙腈盐酸盐。分子式:C27H38N2O4·HCl分子量:491.07 |
【成份】4’-[(2-正丙基-4-甲基-6-(1-甲基苯并咪唑-2-基)-苯并咪唑-1-基)甲基]二苯基-2-羧酸=替米沙坦 |
性状 |
本品为长条形淡绿色薄膜衣片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或粉末。 |
注意事项 |
1.必须调整剂量以达到个体化治疗。必须和食物同时服用。2.心力衰竭:维拉帕米的负性肌力作用可因其减轻后负荷(降低循环血管阻力)而代偿,净效应不损害心室功能。但是严重左心室功能不全(肺楔压大于20mmHg或射血分数小于30%)、中-重度心力衰竭的病人、已接受β受体阻滞剂治疗的任何程度的心室功能障碍的病人,避免使用维拉帕米。必须使用维拉帕米的轻度心功能不全的病人,治疗之前需已有洋地黄类或利尿剂控制临床症状。3.预激综合征:维拉帕米会加速房室旁路前向传导。房室旁路通道合并心房扑动或心房颤动病人静脉用维拉帕米治疗 |
1.本品使用过量时若发生症状性低血压应进行支持性治疗,本品不能通过血液透析清除;2.本品可能会增加抗高血压药物的降压作用;3.与某些药物合用时应监测血清钾水平;4.轻至中度肾功能损伤患者不需调整本品剂量,轻至中度肝功能损伤患者剂量不应超过每日40mg;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6.儿童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儿童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