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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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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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ml:4mg |
0.5mg*3粒 |
生产企业 |
重庆迪康长江制药有限公司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6417 |
国药准字H20150029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为止吐药。 适用于: 1. 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 2. 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
预防中毒致吐化疗引起的急性恶心,呕吐。 |
用法用量 |
1.对于高度催吐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注射盐酸昂丹司琼注射液8mg,停止化疗后每8小时口服盐酸恩丹西酮片8mg,连用5天。 2.对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静脉注射盐酸昂丹司琼注射液8mg,以后每8小时口服盐酸昂丹司琼片8mg,连用5天。 3.对于放射治疗引起的呕吐:首剂须于放疗前1-2小时口服片剂8mg,以后每8小时口服盐酸昂丹司琼片8mg,疗程视放疗的疗程而定。 |
成人推荐剂量为:化疗前约1小时,单剂量口服本品0.5mg(一粒)。 |
副作用 |
可有头痛、腹部不适、便秘、口干、皮疹,偶见支气管哮喘或过敏反应、短暂性无症状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偶见运动失调,癫痫发作,胸痛、心律不齐、低血压及心动过缓等罕见报告。 |
详见说明书。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胃肠梗阻者忌用。 |
禁用于已知对盐酸帕洛诺司琼或其他5-HT3受体拮抗剂显示过敏的患者。 |
成分 |
盐酸昂丹司琼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帕洛诺司琼 |
性状 |
为澄清、无色液体。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或颗粒。 |
注意事项 |
对肾脏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用药次数和用药途径。对肝功能损害患者,肝功能中度或严重损害患者体内廓清本品的能力显著下降,血清半衰期也显著延长,因此,用药剂量每日不应超过8mg;腹部手术后不宜使用本品,以免掩盖回肠或胃扩张症状;本注射液及盛有本品的安瓿或注射器不含防腐剂,只能在启封后一次使用,任何剩余的溶液均应弃去;对本品与聚氯乙烯输液袋和聚氯乙烯给药装置作过相容性研究,认为用聚氯乙烯输液袋或I型玻璃瓶,本药亦有相当的稳定性。在聚丙二醇酯注射器中,以0.9%W/V氯化钠或5%W/V葡萄糖稀释的盐酸昂丹司琼稀释液表现稳定,故此认为在聚丙二醇酯注射器中,本品与其他相容性输液混合也是稳定的;本品安瓿不能高压消毒。 |
过敏反应可能发生于对其它选择性5-HT3受体拮抗剂过敏者。静脉注射的帕洛诺司琼上市后过敏反应的报道非常罕见,包括:呼吸困难、支气管痉挛、肿胀/浮肿、红斑、瘙痒、皮疹、荨麻疹。口服帕洛诺司琼未见过敏反应的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