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昂丹司琼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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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盐酸昂丹司琼注射液

茴三硫片

规格

2ml:4mg

25mg
生产企业

重庆迪康长江制药有限公司

江苏亚邦爱普森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6417

国药准字H20133214
说明
适应症

本品为止吐药。 适用于: 1. 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 2. 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用于胆囊炎、胆结石及消化不适,并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用法用量

1.对于高度催吐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注射盐酸昂丹司琼注射液8mg,停止化疗后每8小时口服盐酸恩丹西酮片8mg,连用5天。

2.对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静脉注射盐酸昂丹司琼注射液8mg,以后每8小时口服盐酸昂丹司琼片8mg,连用5天。

3.对于放射治疗引起的呕吐:首剂须于放疗前1-2小时口服片剂8mg,以后每8小时口服盐酸昂丹司琼片8mg,疗程视放疗的疗程而定。

口服,一次25mg,一日3次,或遵医嘱

副作用

可有头痛、腹部不适、便秘、口干、皮疹,偶见支气管哮喘或过敏反应、短暂性无症状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偶见运动失调,癫痫发作,胸痛、心律不齐、低血压及心动过缓等罕见报告。

1 过敏反应:偶有发生荨麻疹样红斑,停药即消失,可致发热、头痛等过敏反应。

2 消化系统:可发生腹胀、腹泻、腹痛、恶心、肠鸣等胃肠反应。

3 泌尿系统:可引起尿液变色。

4 内分泌系统:长期服用可致甲状腺功能亢进。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胃肠梗阻者忌用。

1 胆道完全梗阻者禁用。

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成分

盐酸昂丹司琼

本品主要成份为茴三硫。

性状

为澄清、无色液体。

本品为橙红色晶体,无嗅。熔点为111℃,实际上不溶于水,微溶于醇,溶于吡啶、氯仿、苯略溶于醚、丙酮、醇、乙酸。具有强烈苦味。

注意事项

对肾脏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用药次数和用药途径。对肝功能损害患者,肝功能中度或严重损害患者体内廓清本品的能力显著下降,血清半衰期也显著延长,因此,用药剂量每日不应超过8mg;腹部手术后不宜使用本品,以免掩盖回肠或胃扩张症状;本注射液及盛有本品的安瓿或注射器不含防腐剂,只能在启封后一次使用,任何剩余的溶液均应弃去;对本品与聚氯乙烯输液袋和聚氯乙烯给药装置作过相容性研究,认为用聚氯乙烯输液袋或I型玻璃瓶,本药亦有相当的稳定性。在聚丙二醇酯注射器中,以0.9%W/V氯化钠或5%W/V葡萄糖稀释的盐酸昂丹司琼稀释液表现稳定,故此认为在聚丙二醇酯注射器中,本品与其他相容性输液混合也是稳定的;本品安瓿不能高压消毒。

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慎用本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