齿痛消炎灵颗粒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齿痛消炎灵颗粒

感冒清热颗粒

规格

每袋装20g

12gx10袋
生产企业

长春天诚药业有限公司

北京东升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2024500

国药准字Z11020583
说明
适应症

疏风清热,凉血止痛。用于脾胃积热、风热上攻所致的头痛身热、口干口臭、便秘燥结、牙龈肿痛;急性齿根尖周炎、智齿冠周炎、急性牙龈(周)炎见上述证候者。

疏风散寒,解表清热。用于风寒感冒,头痛发热,恶寒身痛,鼻流清涕,咳嗽咽干。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首次加倍。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1.对本药品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2.孕妇忌服。

尚不明确

成分

青黛、细辛、石膏、白芷、荆芥、生地、防风、甘草、丹皮、青皮。

荆芥穗、薄荷、防风、柴胡、紫苏叶、葛根、桔梗、苦杏仁、白芷、苦地丁、芦根。辅料为糊精、甜菊素。

性状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味微甜、微苦。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微苦。

注意事项

1.服药期间忌食酒和辛辣之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时最好配合牙科治疗。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