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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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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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5mg |
10ml:20mg*10支 |
生产企业 |
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长城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157 |
国药准字H20052652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抑郁症。 |
各种类型的抑郁症 |
用法用量 |
口服. 开始剂量为一次25mg,一日2~3次,数周后逐渐增至一日75mg~225mg,分2~3次口服。最高量为一日350mg。可与食物同时服用。 |
口服,成人:每日20mg~60mg,一日一次,早晨或晚上单独服用,或与食物同服。从每日20mg开始,根据病情严重程度及患者反应可酌情增加至40mg,部分患者可逐渐增量至每日60mg,即每日最大剂量。增量通常以20mg为单位逐渐增加,增量时间需2-3周。一项临床研究显示每日60mg的剂量疗效并不优于40mg,通常并不推荐40mg以上剂量。通常需要2-3周的治疗方可判定疗效。为防止复发,治疗至少持续6个月。 |
副作用 |
可有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厌食,腹泻等。亦可出现头痛,不安,无力,嗜睡,失眠,头晕或震颤等。少见不良反应有过敏性皮疹及性功能减退。可引起血压升高,且与剂量呈正相关。大剂量时可诱发癫痫。突然停药可见撤药综合症如失眠,焦虑,恶心,出汗,震颤,眩晕或感觉异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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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正在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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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盐酸文拉法辛C。 |
氢溴酸西酞普兰 |
性状 |
胶囊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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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闭角型青光眼、癫痫患者慎用。 2. 严重心脏疾患、高血压、甲状腺疾病、血液病患者慎用。 3.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或减少用量。 4. 用药过程中应监测血压,血压升高应减量或停药。 5. 停用时应逐渐减少剂量,已应用本品6周或更长时间者,应在2周内逐渐减量。 6. 患者出现有转向躁狂发作倾向时应立即停药。 7. 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