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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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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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5mg |
20mg(按C17H18F3NO 计) |
生产企业 |
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157 |
国药准字H20073985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抑郁症。 |
抑郁发作、强迫症、神经性贪食症,可作为心理治疗的补充用于减少贪食和导泻行为 |
用法用量 |
口服. 开始剂量为一次25mg,一日2~3次,数周后逐渐增至一日75mg~225mg,分2~3次口服。最高量为一日350mg。可与食物同时服用。 |
用于成人口服。成人及老年患者:建议每天服用20mg剂量。如果必要的话,在治疗最初的3至4周时间内对药物剂量进行评估和调整以达到临床上适当的剂量。在某些患者中,由于使用20mg剂量无明显疗效,可以逐渐增加剂量达到60mg的最大剂量。 |
副作用 |
可有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厌食,腹泻等。亦可出现头痛,不安,无力,嗜睡,失眠,头晕或震颤等。少见不良反应有过敏性皮疹及性功能减退。可引起血压升高,且与剂量呈正相关。大剂量时可诱发癫痫。突然停药可见撤药综合症如失眠,焦虑,恶心,出汗,震颤,眩晕或感觉异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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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正在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的患者禁用。 |
禁用于已知对此药过敏者。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盐酸文拉法辛C。 |
盐酸氟西汀。 |
性状 |
胶囊剂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粉末。 |
注意事项 |
1. 闭角型青光眼、癫痫患者慎用。 2. 严重心脏疾患、高血压、甲状腺疾病、血液病患者慎用。 3.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或减少用量。 4. 用药过程中应监测血压,血压升高应减量或停药。 5. 停用时应逐渐减少剂量,已应用本品6周或更长时间者,应在2周内逐渐减量。 6. 患者出现有转向躁狂发作倾向时应立即停药。 7. 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
因本药半衰期较长,故肝肾功能较差者或老年病人,应适当减少剂量。有癫痫史者、妊娠或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应用时应遵照医嘱。如出现皮疹或发热,应立即停药,并对症处理。不宜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并用;必要时,应停用本药5周后,才可换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