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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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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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5mg |
50mg*14s |
生产企业 |
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衡山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157 |
国药准字H20051279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抑郁症。 |
本品用于抑郁症,亦可用于治疗强迫症。 |
用法用量 |
口服. 开始剂量为一次25mg,一日2~3次,数周后逐渐增至一日75mg~225mg,分2~3次口服。最高量为一日350mg。可与食物同时服用。 |
口服给药 1. 抑郁症,一次50mg,一日1次,治疗剂量范围为一日50~100mg。 2. 强迫症,开始剂量为一次50mg,一日一次,逐渐增加至一日100~200mg,分次口服。 |
副作用 |
可有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厌食,腹泻等。亦可出现头痛,不安,无力,嗜睡,失眠,头晕或震颤等。少见不良反应有过敏性皮疹及性功能减退。可引起血压升高,且与剂量呈正相关。大剂量时可诱发癫痫。突然停药可见撤药综合症如失眠,焦虑,恶心,出汗,震颤,眩晕或感觉异常等。 |
可有胃肠道不适 如恶心 厌食 腹泻等 亦可出现头痛 不安 无力 嗜睡 失眠 头晕或震颤等 少见不良反应有过敏性皮疹及性功能减退 大剂量时可能诱发癫痫 突然停药可有撤药综合症 如失眠 焦虑 恶心 出汗 震颤 眩晕或感觉异常等。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正在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的患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盐酸文拉法辛C。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舍曲林。 【成 份】化学名:(1S-顺式)-4-(3,4-二氯苯基)-1,2,3,4-四氢-N-甲基-1-萘胺盐酸盐 分子量: C17H17NCl2?HCl |
性状 |
胶囊剂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注意事项 |
1. 闭角型青光眼、癫痫患者慎用。 2. 严重心脏疾患、高血压、甲状腺疾病、血液病患者慎用。 3.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或减少用量。 4. 用药过程中应监测血压,血压升高应减量或停药。 5. 停用时应逐渐减少剂量,已应用本品6周或更长时间者,应在2周内逐渐减量。 6. 患者出现有转向躁狂发作倾向时应立即停药。 7. 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
1、闭角型青光眼 癫痫病 严重心脏病患者慎用。 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或减少用量。 3、出现转向躁狂发作倾向时应立即停药。 4、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 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