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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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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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5mg |
每10粒重2g |
生产企业 |
山东鑫齐药业有限公司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4040 |
国药准字Z15020245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抑郁症。 |
调节“赫依”,安神止痛。用于心悸,失眠,精神失常,游走刺痛、强迫症、精神分裂症、抑郁症、更年期综合症、神经衰弱、癔病、学生自闭症、考前综合症、焦虑症、躁狂症等精神疾病。 |
用法用量 |
口服,开始剂量为一次25mg,一日2(3次,数周后逐渐增至一日75mg(225mg,分2(3次口服。最高量为一日350mg。可与食物同时服用。 |
口服,一次9-13丸,一日1-2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可有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厌食、腹泻等。亦可出现头痛、不安、无力、嗜睡、失眠、头晕或震颤等。少见不良反应有过敏性皮疹及性功能减退。可引起血压升高,且与剂量呈正相关。大剂量时可诱发癫痫。突然停药可见撤药综合症如失眠、焦虑、恶心、出汗、震颤、眩晕或感觉异常等。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正在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的患者禁用。 |
孕妇忌服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文拉法辛。 |
槟榔、沉香、肉豆蔻、丁香、木香、广枣、制草乌、干姜、荜茇、胡椒、紫硇砂、当归、葶苈子。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粉末。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丸,气香,味辛,微咸。 |
注意事项 |
1.闭角型青光眼、癫痫患者慎用。 2.严重心脏疾患、高血压、甲状腺疾病、血液病患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或减少用量。 4.用药过程中应监测血压,血压升高应减量或停药。 5.停用时应逐渐减少剂量,已应用本品6周或更长时间者,应在2周内逐渐减量。 6.患者出现有转向躁狂发作倾向时应立即停药。 7.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本品含有乌头碱,应严格在医生指导下按照规定量服用。不得任意增加服用量和服用时间。服药后如果出现唇舌发麻、头痛头昏、腹痛腹泻、心烦欲呕、呼吸困难等情况,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治。有文献报道酒能增加乌头类药物的毒性而易导致中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