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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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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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5mg |
12片 |
生产企业 |
山东鑫齐药业有限公司 |
南京正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4040 |
国药准字H20080557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抑郁症。 |
用于治疗成人抑郁症。 |
用法用量 |
口服,开始剂量为一次25mg,一日2(3次,数周后逐渐增至一日75mg(225mg,分2(3次口服。最高量为一日350mg。可与食物同时服用。 |
口服,一次1片(4mg),一日两次。2-3周逐渐起效。用药3-4周后视需要可增至一日3片(12mg),分三次服用。每日最大剂量不得超过3片(12mg)。 |
副作用 |
可有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厌食、腹泻等。亦可出现头痛、不安、无力、嗜睡、失眠、头晕或震颤等。少见不良反应有过敏性皮疹及性功能减退。可引起血压升高,且与剂量呈正相关。大剂量时可诱发癫痫。突然停药可见撤药综合症如失眠、焦虑、恶心、出汗、震颤、眩晕或感觉异常等。 |
口干,便秘,多汗,失眠,勃起困难,排尿困难,尿潴留,心率加快,静坐不能,眩晕或体位性低血压。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正在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的患者禁用。 |
下列情况应禁用:妊娠、分娩、哺乳期妇女;对本品过敏或对其成份过敏的;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有惊厥史者,如癫痫患者;前列腺增生引起的排尿困难者;血压过低(低血压)患者;心脏病患者,如近期发生心血管意外事件的患者。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文拉法辛。 |
甲磺酸瑞波西汀。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粉末。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闭角型青光眼、癫痫患者慎用。 2.严重心脏疾患、高血压、甲状腺疾病、血液病患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或减少用量。 4.用药过程中应监测血压,血压升高应减量或停药。 5.停用时应逐渐减少剂量,已应用本品6周或更长时间者,应在2周内逐渐减量。 6.患者出现有转向躁狂发作倾向时应立即停药。 7.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停用7天以内不宜使用MAOI;2、停用MAOI不超过2周者,亦不宜使用本品;3、服用本品后不会立即减轻症状,通常症状的改善会在服药后几周内出现,因此,即使服药后没有立即出现病情好转也不应停药,直到服药几个月后医生建议停药为止;4、坚持每天服药是十分必要的,但如果错过一次服药,可在下一个用药时间继续服用下一个剂量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