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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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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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0mg |
25mg |
生产企业 |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0052 |
国药准字H20066157 |
说明 | ||
适应症 |
抑郁症。 |
本品用于抑郁症。 |
用法用量 |
口服,开始剂量为一次25mg,一日2-3次。视病情逐渐增至一日75mg-225mg,分2-3次服用。最高量为一日350mg。可与食物同时服用。或遵医嘱。 |
口服. 开始剂量为一次25mg,一日2~3次,数周后逐渐增至一日75mg~225mg,分2~3次口服。最高量为一日350mg。可与食物同时服用。 |
副作用 |
可有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厌食、腹泻等。亦可出现头痛、不安、无力、嗜睡、失眠、头晕或震颤等。少见不良反应有过敏性皮疹及性功能减退。可引起血压增高,且与剂量呈正相关。大剂量时可诱发癫痫。突然停药可见撤药综合症如失眠、焦虑、恶心、出汗、震颤、眩晕和感觉异常等。 |
可有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厌食,腹泻等。亦可出现头痛,不安,无力,嗜睡,失眠,头晕或震颤等。少见不良反应有过敏性皮疹及性功能减退。可引起血压升高,且与剂量呈正相关。大剂量时可诱发癫痫。突然停药可见撤药综合症如失眠,焦虑,恶心,出汗,震颤,眩晕或感觉异常等。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正在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的患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正在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的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文拉法辛。 |
本品主要成份盐酸文拉法辛C。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粉末。 |
胶囊剂 |
注意事项 |
1.闭角型青光眼、癫痫患者慎用。 2.严重心脏疾患、高血压、甲状腺疾病、血液病患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或减少用量。 4.用药过程中应监测血压,血压升高应减量或停药。 5.停用时应逐渐减少剂量,已应用本品6周或更长时间者,应在2周内逐渐减量。 6.患者出现有转向躁狂发作倾向时应立即停药。 7.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 闭角型青光眼、癫痫患者慎用。 2. 严重心脏疾患、高血压、甲状腺疾病、血液病患者慎用。 3.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或减少用量。 4. 用药过程中应监测血压,血压升高应减量或停药。 5. 停用时应逐渐减少剂量,已应用本品6周或更长时间者,应在2周内逐渐减量。 6. 患者出现有转向躁狂发作倾向时应立即停药。 7. 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