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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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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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5mg |
30mg*7s*2板 |
生产企业 |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仁和堂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0051 |
国药准字H20010441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各种类型抑郁症 |
适用药物治疗的各型抑郁症患者,能解除其抑郁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开始剂量为一次25mg,一日2-3次。视病情逐渐增至一日75mg-225mg,分2-3次服用。最高量为一日350mg。可与食物同时服用。或遵医嘱。 |
成人:开始时30mg/日,根据临床效果逐步调整剂量。有效剂量为30-90mg/日(一般为60mg/日)。 注意: 1.每日量可分次服用,但最好能于睡前顿服(夜间一次服用能改善睡眠)。 2.临床症状改善后,仍应维持几个月的药物治疗。 3.服法:本药为水溶性薄膜衣片,应用少量水吞服,不可嚼碎。 |
副作用 |
可有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厌食、腹泻等。亦可出现头痛、不安、无力、嗜睡、失眠、头晕或震颤等。少见不良反应有过敏性皮疹及性功能减退。可引起血压增高,且与剂量呈正相关。大剂量时可诱发癫痫。突然停药可见撤药综合症如失眠、焦虑、恶心、出汗、震颤、眩晕和感觉异常等。 |
1.偶有造血功能障碍、癫痫发作、轻度躁狂、低血压、肝功能损害、关节痛、浮肿及男子女性型乳房。在治疗的开始几天会出现嗜睡,但为了保证最有效的抗抑郁作用,不应减低盐酸米安色林的剂量。 2.与抑郁症有关的一些症状如:视力模糊、口干、便秘等在盐酸米安色林治疗期间并不增加其发生率和严重程度。事实上,这些症状随病情好转而有所下降。 3.急性超剂量症状仅限于过度镇静。不太可能发生心律不齐、癫痫发作,严重低血压和呼吸抑制。迄今无特效解救药。可采用洗胃及适当的对症和支持疗法,以维持生命功能。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正在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的患者禁用。 |
躁狂症病人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盐酸文拉法辛,其化学名为:(±)-1-[2-(二甲胺基)-1-(4-甲氧苯基)乙基]-环己醇盐酸盐。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盐酸泰必利。 化学名:N-[2-(二乙氨基)乙基]-5-(甲磺酰)-邻-甲氧苯甲酰胺盐酸盐。分子量:C15H24N2O4S·HCl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为白色粉末。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闭角型青光眼、癫痫患者慎用。 2.严重心脏疾患、高血压、甲状腺疾病、血液病患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或减少用量。 4.用药过程中应监测血压,血压升高应减量或停药。 5.停用时应逐渐减少剂量,已应用本品6周或更长时间者,应在2周内逐渐减量。 6.患者出现有转向躁狂发作倾向时应立即停药。 7.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
1. 盐酸米安色林在服药最初几天内,可能影响精神运动性功能,服用抗抑郁药治疗抑郁症的患者,一般应避免从事危险性工作,如驾车或操作机器。 2. 盐酸米安色林象其它抗抑郁药一样,对双相抑郁症患者可能诱发轻躁狂发作。对这类病人应停止治疗。 3. 曾报道说盐酸米安色林能引起骨髓抑制,主要为粒细胞减少症和粒细胞缺乏症。一般见于治疗4-6周左右,停药后即可恢复。如病人出现发热、咽痛、口角炎或其它感染症状,则应作血常规检查,这一副反应可见于各种年龄,但老年人中更易发生。 4. 当患者同时有糖尿病、心脏病、肝或肾功能不全时,应采取常规预防措施,并严密检查其同时服用的其它药物剂量,虽然盐酸米安色林治疗时并不一定发生抗胆碱能副作用,但对窄角性青光眼或前列腺肥大可疑患者,仍应加强观察。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