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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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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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75mg*14粒 |
0.2g |
生产企业 |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四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43052 |
国药准字H32020569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治疗各种类型抑郁症(包括伴有焦虑的抑郁症)及广泛性焦虑症。 |
(1)复杂部分性发作(亦称精神运动性发作或颞叶癫痫)、全身强直-阵孪性发作、上述两种混合性发作或其他部分性或全身性发作;对典型或不典型失神发作、肌阵孪或失神张力发作无效 (2)三叉神经痛和舌咽神经痛发作,亦用作三叉神经痛缓解后的长期预防性用药.也可用于脊髓痨和多发性硬化、糖尿病性周围性神经痛、患肢痛和外伤后神经痛以及疱疹后神经痛 (3)预防或治疗躁狂-抑郁症;对锂、抗精神病药、抗抑郁药无效的或不能耐受的躁狂-抑郁症,可单用或与锂盐和其他抗抑郁药合用 (4)中枢性部分性尿崩症,可单用或氯磺丙脲或氯贝丁酯等合用癫痫 |
用法用量 |
本品推荐剂量为每次75mg,每日一次。二周后根据病情可增加至150mg/ 日,如果需要,剂量可进一步增至225mg/日。每次剂量的递增应间隔二周左右,不能少于4 天。75mg剂量的抗抑郁作用一般可以在治疗二周后观察到。本品应与食物同服。用水整粒送服。不能掰开、压碎、咀嚼,或将胶囊化在水中。本品应在相同的时间(早晨或晚间)服用,每日一次。正在服用文拉法辛速释片的抑郁症患者可以改换使用怡诺思缓释胶囊。例如服用文拉法辛速释片37.5mg每日二次的患者可以换用怡诺思缓释胶囊75mg每日一次。换药时,要根据患者情况作剂量调整。肾功能或肝功能损害的患者。肾功能或肝功能损害的患者的文拉法辛和O -去甲基文拉法辛的半衰期延长。因此肾损害患者(GFR=10-70ml/分),每天给药总剂量必须降低25-50%。对轻度肝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对中度肾损害(GFR10-30ml/分)或中度肝损害患者,剂量应降低50% 。对于某些中度肝损害患者,也可将剂量降低50%以上。对于每日剂量低于75mg的患者,可以服用文拉法辛速释片。尚无足够的资料支持严重肾损害(GFR <10ml/分)或严重肝损害患者使用本品。对于正在进行血液透析的患者,每天给药总剂量必须降低50% ,且只能在透析治疗结束后给药。老年患者:老年患者无需调整剂量。然而如同其他的治疗,老年患者用药应谨慎(例如,老年患者可能有肾脏损害。参照对于肾损害的推荐剂量)。应使用最低的有效剂量。如果需要增加剂量,应仔细监测患者情况。儿童用药:尚无18岁以下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数据。维持/持续/延长治疗。医师应定期再评价每个长期使用怡诺思ò<缓释胶囊患者的疗效。一般认为重性抑郁症急性发作需要数月或更长时间的维持治疗。长期治疗期间(12个月),文拉法辛是有效的。停药信息:对其他抗抑郁药突然停药的影响已十分了解。在怡诺思ò<缓释胶囊对照临床试验中,未对其停药的影响进行系统评价。对怡诺思ò缓释胶囊逐渐减药期间或停药后发生的事件进行的回顾性调查揭示,以下事件的发生率至少为,且至少是安慰剂的二倍:头晕、口干、失眠、恶心、紧张不安和出汗。此外,在文拉法辛速释片逐渐减药期间或停药后发生的事件的回顾性调查揭示以下事件的发生率至少为 5%,且至少是安慰剂的二倍:疲劳、头痛、恶心、头晕、睡眠障碍和紧张不安。也有报道腹泻和轻度躁狂发作。上市后出现于不同剂量的文拉法辛停药、降低剂量或逐渐减药期间的症状包括:意识模糊、感觉异常、出汗、眩晕和呕吐。因此,使用怡诺思 ò缓释胶囊一周以上的患者如果需要停药,应逐渐减药,减药的时间至少持续一周;用怡诺思ò缓释胶囊治疗6周或以上的患者如果需要停药,建议停药所需的时间不得少于二周。同时要监测患者,以减少停药症状的危险。停药所需的时间视剂量、疗程和患者自身情况而定。(详见说明书) |
成人常用量 1. 抗惊厥,开始一次0.1g,一日2~3次;第二日后每日增加0.1g,直到出现疗效为止;维持量根据调整至最低有效量,分次服用;注意个体化,最高量每日不超过1.2g。 2. 镇痛,开始一次0.1g,一日2次;第二日后每隔一日增加0.1~0.2g,直到疼痛缓解,维持量每日0.4~0.8g,分次服用;最高量每日不超过1.2g。 3. 尿崩症,单用时一日0.3~0.6g,如与其他抗利尿药合用,每日0.2~0.4g,分3次服用。 4. 抗燥狂或抗精神病,开始每日0.2~0.4g,每周逐渐增加至最大量1.6g,分3~4次服用。每日限量,12~15 岁,不超过1g;15岁以上不超过1.2g;有少数用至1.6g。通常成人限量为1.2g,12~15岁每日不超过1g,少数人需用至1.6g。作止痛用每日不超过1.2g。小儿常用量 抗惊厥,6岁以前开始每日按体重5mg/kg,每5~7日增加一次用量,达每日10 mg/kg,必要时增至20 mg/kg,维持量调整到维持血药浓度8~12 μg/kg,一般为按体重10~20 mg/kg,约0.25~0.3g,不超过0.4g;6~12岁儿童第一日0.05 g ~0.1g,服2次,隔周增加0.1g至出现疗效;维持量调整到最小有效量,一般为每日0.4~0.8g,不超过1g,分3~4次服用。 |
副作用 |
临床试验期间最常见的与使用文拉法辛相关的不良事件为:恶心、失眠、口干、嗜睡、头晕、便秘、出汗、紧张不安、乏力、射精异常或性欲增高。发生率在3%或以上的不良事件(发生率大于安慰剂1%以上的不良事件为:厌食、视觉异常/眼调节异常、阳痿、呕吐、震颤、异常梦境、血管扩张、高血压、皮疹、激越、张力减退和感觉异常。多数不良事件的发生和剂量有关,而且随着治疗的进行,其严重程度和发生率会下降。一般不导致停药。在临床研究中,恶心的发生率较低。与文拉法辛速释片相比,本品恶心的发生率较低。对非抑郁症受试者的研究显示,本品恶心的程度和发生率比文拉法辛速释片降低2–3倍。在所有上市前的临床试验中,有2.2%服用文拉法辛的患者的血压升高有临床意义。而接受安慰剂患者仅为0.4%。文拉法辛速释片临床研究显示血压增高与剂量相关。总体来讲,每日剂量≤200mg时,血压轻微增高。而在短期剂量探索研究中,每日剂量达300-375mg时,4周时的卧位舒张压平均增加4mmHg,6周时平均增加7mmHg<。接受文拉法辛治疗期间,服用降压药的高血压患者或血压高于基线值的患者,血压不一定会进一步升高。0.4%>接受文拉法辛速释片的患者和0.8% 接受对照药的患者出现有临床意义的体位性低血压。与其它抗抑郁药类似,这种作用在老年患者更为明显。临床试验中,少数使用文拉法辛速释片的患者(0.5%)出现可逆性的肝酶升高。某些使用文拉法辛患者出现血清胆固醇改变。使用文拉法辛速释片患者的血清胆固醇比基线值平均升高0.07mmol/L,该变化的临床意义尚不清楚。在所有的上市前试验中,小于1%服用文拉法辛的患者出现有临床意义的体重增加或减轻。其他抗抑郁药(包括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罕见引起低钠血症,常为老年患者和服用利尿剂的患者,或其他有血容量减少的患者。这种现象亦罕见于使用文拉法辛速释片患者,一般为老年患者,停药后即可恢复。抗抑郁药都有停药反应,因此建议如需停用任何剂型文拉法辛时应逐渐减药并进行监测。突然停用文拉法辛、降低其剂量或逐渐停药会出现的症状,包括疲乏、头痛、恶心或呕吐、头晕、口干、腹泻、失眠、紧张不安、意识模糊、感觉异常、出汗,眩晕,轻躁狂,焦虑,激越,嗜睡,厌食,撤药时,多数症状不严重,而且为自限性的,可不治自愈。(见用法用量)其它不良反应还包括:全身:频发(发生率31%):虚弱、疲倦,非频发(发生率30.1%,<1%):光过敏反应,非常罕见(发生率<0.01%):过敏。心血管系统:频发:血管扩张(多为潮红),非频发:低血压,晕厥,心动过速,非常罕见:QT间期延长,心室纤维性颤动,室性心动过速 (包括torsade de pointes)。消化系统:频发:食欲下降,非频发磨牙。血液和淋巴系统:非频发:瘀斑,粘膜出血,罕见(发生率30.01%,<0.1%)出血时间延长,血小板减少症,发生频率不明:血质不调,包括粒细胞缺乏,再生障碍性贫血,中性白细胞减少症和各类血细胞减少。代谢和营养:非频发:肝功能检测异常,罕见肝炎,异常抗利尿激素分泌。神经系统:频发:性欲下降,镇静,非频发:情感淡漠,幻觉,肌阵挛,罕见:惊厥,躁狂反应,恶性综合征,5-羟色胺综合征,发生频率不明:妄想。呼吸系统:频发:呵欠,发生频率不明:肺嗜曙红细胞增多。皮肤:非频发:脱发,非常罕见:多形性红斑,Stevens Johnson综合症。特殊感觉:频发:瞳孔放大,非频发:味觉改变。泌尿生殖系统:频发:性感丧失,勃起困难,排尿功能受损(多为排尿困难) ,非频发:女性异常高潮,月经过多,尿潴留。肌肉骨骼:发生频率不明。横纹肌溶解。儿童病人:总体而言,文拉法辛在儿童/青少年(6-17岁)中的不良反应与成人类似。与成人相同,儿童和青少年患者(6-17岁)可出现食欲下降,体重减轻,血压升高,胆固醇升高。在儿童进行的临床研究中,有关敌意,尤其在重性抑郁病人,自杀相关不良事件的报告增多,如自杀观念和自伤。另外,可见以下不良反应:腹痛,激越,消化不良,淤斑,鼻出血和肌痛。 |
1. 较常见的不良反应是中枢神经系统的反应,表现为视力模糊、复视、眼球震颤。 2.因刺激抗利尿激素分泌引起水的潴留和低钠血症(或水中毒),发生率约 10~15%。 3.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变态反应,Stevens-Johnson 综合症或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症、皮疹、荨麻疹、瘙痒;儿童行为障碍,严重腹泻,红斑狼疮样综合症(荨麻疹、瘙痒、皮疹、发热、咽喉痛、骨或关节痛、乏力)。 4. 罕见的不良反应有腺体病,心律失常或房室传导阻滞(老年人尤其注意),骨髓抑制,中枢神经系统中毒(语言困难、精神不安、耳鸣、颤 、幻视),过敏性肝炎 ,低钙血症,直接影响骨代谢导致骨质疏松,肾脏中毒,周围神经炎,急性尿紫质病,栓塞性脉管炎,过敏性肺炎,急性间歇性卟啉病,可致甲状腺功能减退。因注意有一例合并无菌性脑膜炎的肌阵孪性癫癎患者,接受本品治疗后引起脑膜炎复发。偶见粒细胞减少,可逆性血小板减少,再障,中毒性肝炎。 |
禁忌 |
1. 对文拉法辛和本品中其他成分过敏者禁用。 2. 禁止同时使用文拉法辛和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在停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后至少14天内不得开始使用文拉法辛;停用文拉法辛至少7 天后方可开始以单胺氧化酶进行治疗。 |
禁用:有房室传导阻滞,血清铁严重异常、骨髓抑制、严重肝功能不全等病史者。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文拉法辛。 |
本品主要成份为卡马西平 |
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球形小丸。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育龄妇女使用本品期间应采用适当的避孕措施。必须注意所有的抑郁症患者自杀企图的危险。医师处方本品时,应结合对患者的良好管理,给予最小的处方量,以减少发生药物过量的可能。(请参见【儿童用药】和【不良反应】)。在文拉法辛临床试验中,有 0.2%接受文拉法辛治疗的患者发生癫痫,但全部恢复。文拉法辛缓释胶囊的临床试验中,没有发生过癫痫。如同所有抗抑郁药,有癫痫史的患者使用本品应谨慎。如果患者发生癫痫,应停用本品。如同其它抗抑郁药,文拉法辛可能会引起惊厥。有惊厥史的患者应慎用。躁狂/轻症躁狂曾报道于少数使用抗抑郁药 (包括文拉法辛在内)治疗的情绪失常的患者中,如同其它抗抑郁药,对于有躁狂症病史的患者,应慎用文拉法辛。在临床试验中,有3%接受文拉法辛治疗的患者发生皮疹。如果患者出现皮疹、荨麻疹或相关的过敏反应,应告知医师。在整个临床试验中,未见服用文拉法辛的患者有“找药”行为、出现耐受或剂量递增的情况。然而,医师应对患者进行药物滥用史的评价,密切随访患者,观察和注意患者误用或滥用怡诺思 缓释胶囊的征兆。文拉法辛和其活性代谢物在中、重度的肾功能损害或肝硬化患者中的清除率降低,半衰期延长。所以,这些患者应慎用本品。如[用法用量]所述,必须使用较小的剂量,或使用文拉法辛速释片。新近有心肌梗死病史或不稳定心脏病患者使用文拉法辛的经验有限,故不能进行评价。这些患者应慎用。1%接受文拉法辛的患者和0.2%接受安慰剂的患者出现有临床意义的心电图改变。在临床试验中,接受文拉法辛的患者罕有PR、QRS、或 间期的临床意义的变化。使用文拉法辛期间,平均心率增加4次/分。心率的增加在高剂量下更为明显。对于可能由于心率加快而影响健康状况的患者,应慎用。使用高剂量文拉法辛的患者可发生血压升高,这种升高是剂量相关性的。因此使用文拉法辛的患者建议监测血压。使用文拉法辛可能会发生瞳孔扩大,因此对于眼内压升高的患者或患有急性窄角青光眼的患者,应密切监测。文拉法辛可能引起低钠血症和/或抗利尿激素分泌综合征,特别是低血容量患者或脱水患者,包括老年患者和服用利尿剂的患者。服用文拉法辛的患者有可能增加皮肤和粘膜出血的危险性,故在这些部位有出血倾向的患者应慎用文拉法辛。尚未确定联合使用文拉法辛和减肥药(包括芬特明)的安全性和疗效。不推荐同时使用文拉法辛和减肥药。单用文拉法辛或与其他药物合用时,不可用于减肥。虽然文拉法辛不影响健康志愿者的精神运动性、识别或复杂行为的能力,但是任何精神作用药物可能损害判断、思考和运动的能力。因此,患者在驾驶车辆和操纵危险的机器时应谨慎。 |
1.与三环类抗抑郁药有交叉过敏反应。 2.用药期间注意检查:全血细胞检查(包括血小板、网织红细胞及血清铁,应经常复查达2~3年),尿常规,肝功能,眼科检查;卡马西平血药浓度测定。 3.一般疼痛不要用本品。 4.糖尿病人可能引起尿糖增加,应注意。 5.癫癎患者不能突然撤药。 6.已用其他抗癫癎药的病人,本品用量应逐渐递增,治疗4周后可能需要增加剂量,避免自身诱导所致血药浓度下降。 7.下列情况应停药:肝中毒或骨髓抑制症状出现,心血管系统不良反应或皮疹出现。 8.用于特异性疼痛综合征止痛时,如果疼痛完全缓解,应每月减量至停药。 9.饭后服用可减少胃肠反应,漏服时应尽快补服,不可一次服双倍量,可一日内分次补足。 10.下列情况应慎用:乙醇中毒,心脏损害,冠心病,糖尿病,青光眼,对其他药物有血液反应史者(易诱发骨髓抑制),肝病,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或其他内分泌紊乱,尿潴留,肾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