齿痛消炎灵颗粒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齿痛消炎灵颗粒

对乙酰氨基酚片

规格

每袋装20g

0.5g
生产企业

河南中杰药业有限公司

通化茂祥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1020809

国药准字H22022658
说明
适应症

疏风清热,凉血止痛。用于脾胃积热,风热上攻所致的头痛身热、口干口臭、便秘燥结、牙龈肿痛;急性齿根尖周炎、智齿冠周炎、急性牙龈(周)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首次加倍。

口服。

1.6~12岁儿童,一次0.5片。

2.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禁忌

尚不明确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成分

石膏、荆芥、防风、青皮、牡丹皮、地黄、青黛、细辛、白芷、甘草。辅料为:糊精、蔗糖。

本品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

性状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本品为白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虚火牙痛者不适用,其表现为牙齿隐痛,牙龈红肿不明显。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用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牙痛、牙龈肿痛加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7.服药同时最好配合牙科治疗。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