齿痛消炎灵颗粒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齿痛消炎灵颗粒

布洛芬颗粒

规格

每袋装20g

0.2g
生产企业

河南中杰药业有限公司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1020809

国药准字H10970046
说明
适应症

疏风清热,凉血止痛。用于脾胃积热,风热上攻所致的头痛身热、口干口臭、便秘燥结、牙龈肿痛;急性齿根尖周炎、智齿冠周炎、急性牙龈(周)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首次加倍。

温开水冲服,4~8岁儿童,一次0.5包;8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包,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1. 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 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禁忌

尚不明确

1. 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 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成分

石膏、荆芥、防风、青皮、牡丹皮、地黄、青黛、细辛、白芷、甘草。辅料为:糊精、蔗糖。

本品每包含布洛芬0.2克。辅料为糊精、蔗糖。

性状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本品为白色颗粒,气芳香;味甜。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虚火牙痛者不适用,其表现为牙齿隐痛,牙龈红肿不明显。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用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牙痛、牙龈肿痛加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7.服药同时最好配合牙科治疗。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5.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3.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