齿痛消炎灵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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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齿痛消炎灵颗粒

小儿氨酚烷胺颗粒

规格

每袋装20g

6gx12袋
生产企业

河南中杰药业有限公司

吉林万通药业集团梅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1020809

国药准字H22025348
说明
适应症

疏风清热,凉血止痛。用于脾胃积热,风热上攻所致的头痛身热、口干口臭、便秘燥结、牙龈肿痛;急性齿根尖周炎、智齿冠周炎、急性牙龈(周)炎见上述证候者。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也可用于儿童流行性感冒的预防和治疗。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首次加倍。

口服。1~2岁儿童,一次半包;2~5岁,一次1包;5~12岁,一次1~2包;一日2次。温开水冲服。

副作用

尚不明确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禁忌

尚不明确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因缺乏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数据,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禁用本品

成分

石膏、荆芥、防风、青皮、牡丹皮、地黄、青黛、细辛、白芷、甘草。辅料为:糊精、蔗糖。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0.1克、盐酸金刚烷胺0.04克、人工牛黄4毫克、咖啡因6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8毫克。辅料为:糖粉。

性状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本品为微黄色颗粒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虚火牙痛者不适用,其表现为牙齿隐痛,牙龈红肿不明显。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用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牙痛、牙龈肿痛加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7.服药同时最好配合牙科治疗。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 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用药期间禁饮含酒精的饮料。 3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 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5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