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文拉法辛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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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盐酸文拉法辛片

盐酸帕罗西汀肠溶缓释片

规格

按C17H27NO2计 37.5mg

25mg*10片
生产企业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93183

H20170002
说明
适应症

适用于各种类型抑郁症。

用于治疗成人抑郁症。

用法用量

1.起始剂量为37.5mg/日,分两次或三次进餐时服用。

2.根据病情和耐受性可以逐渐增加剂量,一般情况最高剂量为225mg/日,分三次口服。

3.增加的剂量达75mg/天,至少应间隔4天。

4.对于严重的抑郁症患者,可增加至375mg/日,或遵医嘱。

每日一次,推荐的初始剂量为25mg/天。

副作用

1.通常在治疗早期发生,部分存在剂量相关性,常见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头痛、虚弱、出汗、嗜睡、失眠、头晕、神经质、口干、焦虑、厌食、体重下降、皮疹、男性射精异常或阳痿。

2.较少发生的不良反应有心动过速、血压升高及肾功能异常、血清胆固醇轻度升高、视力模糊、可逆性骨髓抑制。

据文献资料报道盐酸帕罗西汀临床对照研究观察到的主要不良反应为中枢神经系统:嗜睡、失眠、激动、震颤、焦虑、头晕;胃肠道系统包括便秘、恶心、腹泻、口干、呕吐和胃肠胀气;其他还有乏力、性功能障碍(包括阳痿、性欲下降)。

多数不良反应的强度和频率随时用药的时间而降低,通常不影响治疗。

曾有不安、幻觉、轻躁狂、红-绿色盲、呕吐及血清素综合症的报道。

与其它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一样,有报道服用本品造成短暂的血压改变,此情况多发生于有潜

在高血压或焦虑患者,但少有心动过速的报道。曾有发生意识障碍的报道。也有报道肝功能异常,但

少有严重的肝功能异常,若肝功能检查持续升高应考虑停服本品。还有报道异常出血(多为瘀血和紫癜),

也有血小板减少症的少量报道。很少有惊厥、躁狂、急性青光眼、尿潴留及外周水肿的报道,偶有报道

光敏反应、皮疹(包括伴有瘙痒或血管神经水肿的荨麻疹),Neroleptic malignant综合症(通常发生在

合用或最近停用精神安定类药的患者)。低钠血症者较少见,主要发生在老年人,通常在停药后迅速恢复。

也有疑为高催乳素血症/溢乳症的症状报道。

本品较三环类抗抑郁药所引起的不良反应如:口干、便秘、和嗜睡少见。锥体外系反应包括口-面部

肌张力障碍罕见报道,大多发生有潜在运动障碍的病人或正服用精神科类药物者。

也有报道迅速停药而引起的综合症状(如头晕、感觉障碍、睡眠障碍、激动、震颤、恶心、出汗恐怖

症/社交焦虑症、意识模糊)。建议终止治疗前逐渐减量。

禁忌

对博乐欣过敏者及正在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的患者禁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成分

博乐欣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盐酸文拉法辛,其化学名为:(±)-1-[2-(二甲胺基)-1-(4-甲氧苯基)乙基]-环己醇盐酸盐。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帕罗西汀。

性状

本品为白色片。

本品为粉红色薄膜衣片。

注意事项

1.有躁狂史和癫痫的患者应慎用博乐欣。癫痫发作应停用博乐欣。

2.有心脏病、高血压及甲状腺疾病、血液病患者应慎用博乐欣。

3.有中等肝硬化的患者,应降低50%的剂量,有轻度到中度肾损坏的病人,每日剂量降低25%。

4.目前尚无有关和电休克联合治疗的经验。

5.停药时应逐渐减少剂量,已应用博乐欣6周或更长时间,应在两周内逐渐减量。

6.用药期间避免饮酒。

7.驾驶/操纵机器:临床证明,服用博乐欣后,对认知功能或精神活动没有影响,然而与所有精神类药物一样,病人在驾车或操纵机器时,应小心谨慎。

1.闭角型青光眼、癫痫症、肝肾功能不全等患者慎用或减少用量。

2.出现转向躁狂发作倾向时应立即停药。

3.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4.服用本品的患者应避免饮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