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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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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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按C17H27NO2计 25mg |
0.1g |
生产企业 |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93182 |
国药准字H44023391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各种类型抑郁症。 |
本品用于改善脑出血、脑手术、脑外伤、脑动脉硬化等引起的意识障碍。亦可用于老年性痴呆、慢性记忆障碍、抑郁症、小儿智力发育迟钝及小儿遗尿症等。 |
用法用量 |
1.起始剂量为37.5mg/日,分两次或三次进餐时服用。 2.根据病情和耐受性可以逐渐增加剂量,一般情况最高剂量为225mg/日,分三次口服。 3.增加的剂量达75mg/天,至少应间隔4天。 4.对于严重的抑郁症患者,可增加至375mg/日,或遵医嘱。 |
成人:一次0.1~0.2g,一日3次,至少服用1周。 儿童:一次0.1g,一日3次,至少服用1周。 |
副作用 |
1.通常在治疗早期发生,部分存在剂量相关性,常见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头痛、虚弱、出汗、嗜睡、失眠、头晕、神经质、口干、焦虑、厌食、体重下降、皮疹、男性射精异常或阳痿。 2.较少发生的不良反应有心动过速、血压升高及肾功能异常、血清胆固醇轻度升高、视力模糊、可逆性骨髓抑制。 |
胃部不适、兴奋、失眠、倦怠、头痛。 |
禁忌 |
对博乐欣过敏者及正在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的患者禁用。 |
精神过度兴奋、锥体外系症状患者及对本品过敏者。 |
成分 |
博乐欣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盐酸文拉法辛,其化学名为:(±)-1-[2-(二甲胺基)-1-(4-甲氧苯基)乙基]-环己醇盐酸盐。 |
盐酸甲氯芬酯。 化学名称:2-(二甲基氨基)乙基对氯苯氧基乙酸酯盐酸盐。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12H16ClNO3·HCl 分子量:294.18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胶囊,内装白色粉末。 |
注意事项 |
1.有躁狂史和癫痫的患者应慎用博乐欣。癫痫发作应停用博乐欣。 2.有心脏病、高血压及甲状腺疾病、血液病患者应慎用博乐欣。 3.有中等肝硬化的患者,应降低50%的剂量,有轻度到中度肾损坏的病人,每日剂量降低25%。 4.目前尚无有关和电休克联合治疗的经验。 5.停药时应逐渐减少剂量,已应用博乐欣6周或更长时间,应在两周内逐渐减量。 6.用药期间避免饮酒。 7.驾驶/操纵机器:临床证明,服用博乐欣后,对认知功能或精神活动没有影响,然而与所有精神类药物一样,病人在驾车或操纵机器时,应小心谨慎。 |
高血压患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