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文拉法辛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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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盐酸文拉法辛片

盐酸氟西汀胶囊

规格

25mgx20片

生产企业

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

苏州中化药品工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10150

国药准字H20064844
说明
适应症

适用于各种类型抑郁症。

用于各种抑郁症的治疗。

用法用量

1.起始剂量为37.5mg/日,分两次或三次进餐时服用。

2.根据病情和耐受性可以逐渐增加剂量,一般情况最高剂量为225mg/日,分三次口服。

3.增加的剂量达75mg/天,至少应间隔4天。

4.对于严重的抑郁症患者,可增加至375mg/日,或遵医嘱。

仅用于成人口服。1.成人及老年患者:每日20mg~60mg,推荐的起始剂量为每日20mg,尽管高剂量可能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但如果治疗3周仍未见效,应考虑增加药物剂量。WHO达成的共识认为抗抑郁药物持续治疗至少6个月推荐剂量,可酌情增减。每日剂量高于80mg的情况未经系统评估,氟西汀可单次或分次给药,可与食物同服亦可餐间服用,停药时药物活性成分仍将在体内存留数周这一特点必须在开始及结束治疗时予以考虑,多数患者不需要逐步减少剂量。2.儿童:因为安全性和疗效尚未明确,儿童和青少年(不足岁)不推荐使用氟西汀。3.老年人应注意增加剂量和日剂量一般不宜超过毫克推荐日剂量为60mg。

副作用

1.通常在治疗早期发生,部分存在剂量相关性,常见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头痛、虚弱、出汗、嗜睡、失眠、头晕、神经质、口干、焦虑、厌食、体重下降、皮疹、男性射精异常或阳痿。

2.较少发生的不良反应有心动过速、血压升高及肾功能异常、血清胆固醇轻度升高、视力模糊、可逆性骨髓抑制。

1.全身:过敏(如搔痒、皮疹、风疹、过敏反应、脉管炎、血清反应、颜面水肿等)、寒战、5-羟色胺综合征、光敏反应及非常罕见的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Lyell综合征)。 2.消化系统:胃肠道功能紊乱(如腹泻、恶心、呕吐、消化不良、吞咽困难、味觉颠倒)、口干等。少见肝功能检测异常,肝炎鲜有报告。 3.神经系统:头痛、睡眠异常(如梦境反常、失眠等)、头晕、厌食、疲乏(如困倦、睡意等)、欣快、短暂的动作异常(如抽搐、共济失调、战栗、肌阵挛等)、痉挛发作及精神运动性不安。幻觉、躁狂反应、混乱、兴奋、焦虑及有关症状(如紧张等)、专心及思考行为减弱(如人格障碍等)、攻击(这些症状可能归因于潜在的疾病),5-羟色胺综合症罕有报道。 4.泌尿系统:尿潴留,尿频等。 5.生殖紊乱:性功能障碍(如延迟或缺少射精、性高潮缺乏)、阴茎异常勃起、溢乳。 6.其它症状:秃头症、呵欠、视觉异常(如视力模糊,瞳孔散大等)、出汗、血管舒张、关节痛、肌痛、体位性低血压和瘀癍。其它出血表现(如妇科出血、胃肠道出血、皮肤或粘膜出血)罕见报告。 7. 一过性低血钠:停服本品时极少数患者出现一过性低血钠(包括血钠低于110mmol/L),且可逆。某些病例可能是由于抗利尿激素分泌失调引起。多数报道见于老年人、服用利尿药的患者、或其它原因导致体液耗竭的患者。 8.呼吸系统:咽炎和呼吸困难。肺的不良事件罕见(包括组织病理学的炎性变化和/或纤维化)。呼吸困难可能是最初唯一的症状。

禁忌

对博乐欣过敏者及正在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的患者禁用。

禁用于已知对此药过敏者。

成分

博乐欣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盐酸文拉法辛,其化学名为:(±)-1-[2-(二甲胺基)-1-(4-甲氧苯基)乙基]-环己醇盐酸盐。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氟西汀。其化学名称为:(±)-N-甲基-γ-[4-(三氟甲基)-苯氧基]-苯丙胺盐酸盐。

性状

本品为椭圆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呈白色或黄白色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粉末。

注意事项

1.有躁狂史和癫痫的患者应慎用博乐欣。癫痫发作应停用博乐欣。

2.有心脏病、高血压及甲状腺疾病、血液病患者应慎用博乐欣。

3.有中等肝硬化的患者,应降低50%的剂量,有轻度到中度肾损坏的病人,每日剂量降低25%。

4.目前尚无有关和电休克联合治疗的经验。

5.停药时应逐渐减少剂量,已应用博乐欣6周或更长时间,应在两周内逐渐减量。

6.用药期间避免饮酒。

7.驾驶/操纵机器:临床证明,服用博乐欣后,对认知功能或精神活动没有影响,然而与所有精神类药物一样,病人在驾车或操纵机器时,应小心谨慎。

因本药半衰期较长,故肝肾功能较差者或老年病人,应适当减少剂量。有癫痫史者、妊娠或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应用时应遵照医嘱。如出现皮疹或发热,应立即停药,并对症处理。不宜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并用;必要时,应停用本药5周后,才可换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