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文拉法辛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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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盐酸文拉法辛片

甲磺酸瑞波西汀片

规格

25mgx20片

12片
生产企业

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

南京正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10150

国药准字H20080557
说明
适应症

适用于各种类型抑郁症。

用于治疗成人抑郁症。

用法用量

1.起始剂量为37.5mg/日,分两次或三次进餐时服用。

2.根据病情和耐受性可以逐渐增加剂量,一般情况最高剂量为225mg/日,分三次口服。

3.增加的剂量达75mg/天,至少应间隔4天。

4.对于严重的抑郁症患者,可增加至375mg/日,或遵医嘱。

口服,一次1片(4mg),一日两次。2-3周逐渐起效。用药3-4周后视需要可增至一日3片(12mg),分三次服用。每日最大剂量不得超过3片(12mg)。

副作用

1.通常在治疗早期发生,部分存在剂量相关性,常见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头痛、虚弱、出汗、嗜睡、失眠、头晕、神经质、口干、焦虑、厌食、体重下降、皮疹、男性射精异常或阳痿。

2.较少发生的不良反应有心动过速、血压升高及肾功能异常、血清胆固醇轻度升高、视力模糊、可逆性骨髓抑制。

口干,便秘,多汗,失眠,勃起困难,排尿困难,尿潴留,心率加快,静坐不能,眩晕或体位性低血压。

禁忌

对博乐欣过敏者及正在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的患者禁用。

下列情况应禁用:妊娠、分娩、哺乳期妇女;对本品过敏或对其成份过敏的;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有惊厥史者,如癫痫患者;前列腺增生引起的排尿困难者;血压过低(低血压)患者;心脏病患者,如近期发生心血管意外事件的患者。

成分

博乐欣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盐酸文拉法辛,其化学名为:(±)-1-[2-(二甲胺基)-1-(4-甲氧苯基)乙基]-环己醇盐酸盐。

甲磺酸瑞波西汀。

性状

本品为椭圆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呈白色或黄白色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注意事项

1.有躁狂史和癫痫的患者应慎用博乐欣。癫痫发作应停用博乐欣。

2.有心脏病、高血压及甲状腺疾病、血液病患者应慎用博乐欣。

3.有中等肝硬化的患者,应降低50%的剂量,有轻度到中度肾损坏的病人,每日剂量降低25%。

4.目前尚无有关和电休克联合治疗的经验。

5.停药时应逐渐减少剂量,已应用博乐欣6周或更长时间,应在两周内逐渐减量。

6.用药期间避免饮酒。

7.驾驶/操纵机器:临床证明,服用博乐欣后,对认知功能或精神活动没有影响,然而与所有精神类药物一样,病人在驾车或操纵机器时,应小心谨慎。

1、本品停用7天以内不宜使用MAOI;2、停用MAOI不超过2周者,亦不宜使用本品;3、服用本品后不会立即减轻症状,通常症状的改善会在服药后几周内出现,因此,即使服药后没有立即出现病情好转也不应停药,直到服药几个月后医生建议停药为止;4、坚持每天服药是十分必要的,但如果错过一次服药,可在下一个用药时间继续服用下一个剂量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