齿痛消炎灵颗粒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齿痛消炎灵颗粒

桑菊感冒片

规格

每袋装10克(无蔗糖)

0.62g*45片
生产企业

河南中杰药业有限公司

太极集团四川绵阳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73291

国药准字Z20093674
说明
适应症

疏风清热,凉血止痛。用于脾胃积热、风热上攻所致的头痛身热、口干口臭、便秘燥结、牙龈肿痛;急性齿根尖周炎、智齿冠周炎、急性牙龈(周)炎见上述证候者。

疏散风热,宣肺止咳。用于风热感冒初起,头痛,咳嗽,口干,咽痛。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首次加倍。

口服,一次4-8片,一日2-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忌服。

尚不明确。

成分

石膏、地黄、青皮、青黛、牡丹皮、细辛、白芷、防风、荆芥、甘草。辅料为:糊精。

桑叶,菊花,连翘,薄荷素油,苦杏仁,桔梗,甘草,芦根。辅料为薄膜衣预混剂。

性状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微苦。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浅棕色至棕褐色;气微香,味微苦。

注意事项

1.服药期间忌食酒和辛辣之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服药时最好配合牙科治疗。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