齿痛消炎灵颗粒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齿痛消炎灵颗粒

银花感冒颗粒

规格

每袋装10克(无蔗糖)

每袋重20克(相当于总药材15.5克)
生产企业

河南中杰药业有限公司

湖北午时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73291

国药准字Z42020170
说明
适应症

疏风清热,凉血止痛。用于脾胃积热、风热上攻所致的头痛身热、口干口臭、便秘燥结、牙龈肿痛;急性齿根尖周炎、智齿冠周炎、急性牙龈(周)炎见上述证候者。

清热,解表,利咽。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咽喉肿痛。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首次加倍。

开水冲服,一次3克,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忌服。

尚不明确。

成分

石膏、地黄、青皮、青黛、牡丹皮、细辛、白芷、防风、荆芥、甘草。辅料为:糊精。

金银花、连翘、防风、桔梗、甘草。辅料为蔗糖,淀粉。

性状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微苦。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1.服药期间忌食酒和辛辣之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服药时最好配合牙科治疗。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