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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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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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0克(无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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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南中杰药业有限公司 |
云南云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73291 |
国药准字Z53020422 |
说明 | ||
适应症 |
疏风清热,凉血止痛。用于脾胃积热、风热上攻所致的头痛身热、口干口臭、便秘燥结、牙龈肿痛;急性齿根尖周炎、智齿冠周炎、急性牙龈(周)炎见上述证候者。 |
散风解热。用于头晕目眩,偏正头痛。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首次加倍。 |
口服,一次4片,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个别有头晕。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石膏、地黄、青皮、青黛、牡丹皮、细辛、白芷、防风、荆芥、甘草。辅料为:糊精。 |
川芎、薄荷、白芷、荆芥、石膏。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微苦。 |
本品为灰白色的片;气芳香,味苦,辛。 |
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忌食酒和辛辣之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服药时最好配合牙科治疗。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阴虚阳亢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眩晕,头胀痛、口苦、易怒、咽干、目赤、腰膝酸软。 2.有肝脏疾病、肾脏疾病或其他较严重的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无效者应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