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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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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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20g |
1.5kcal/ml*500ml |
生产企业 |
江西药都仁和制药有限公司 |
纽迪希亚制药(无锡)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53033 |
国药准字H20030011 |
说明 | ||
适应症 |
健脾益气,生津开胃。用于小儿面黄体弱,纳呆厌食、脾虚久泻,精神不振,口干燥渴,盗汗。 |
能全力适用于有胃肠道功能或部分胃肠道功能,而不能或不愿进食足够数量的常规食物,以满足机体营养需求的应进行肠内营养治疗的病人。 |
用法用量 |
口服,1~3岁一次10克,4~6岁一次15克,6岁以上一次20克~25克,一日2~3次。 |
口服或管饲喂养。管饲喂养时,如瓶盖为皇冠盖,则先卸去皇冠盖,插上专用胶塞,插进输液导管;如瓶盖为输液瓶盖,则直接插进输液导管。连接前先置入一根喂养管到胃、十二指肠或空肠上端部分。正常滴速为每小时100-125毫升 (开始时滴速宜慢),剂量根据病人需要,由医师处方而定。 1.一般病人,每天给予2000kcal(4瓶)即可满足机体对营养成分的需求。 2.高代谢病人(烧伤,多发性创伤),每天可用到4000kcal(8瓶)以适应机体对能量需求的增加,或使用能量密度为1.5kcal/ml的产品。 3.对初次胃肠道喂养的病人,初始剂量最好从每天1000kcal开始,在2-3天内逐渐增加至需要量。若病人的耐受力较差,也可从使用0.75kcal/ml的低浓度开始,以使机体逐步适应,能全力低能量密度规格更便于医护人员控制能量输入速率,较适于糖尿病等对能量摄入敏感的患者。 4.若病人不愿或不能摄入过多的液体,如心、肾功能不足患者,为满足机体能量要求,可酌情使用能量密度为1.5kcal/ml的产品。 5.能全力在室温下使用,打开前先摇匀,适应全浓度输注者,能全力不宜稀释,操作过程须谨慎,以保证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使用能全力可能会出现腹泻、腹痛等胃肠道不适反应。 |
禁忌 |
尚不明确。 |
以下患者禁用: 1.肠道功能衰竭; 2.完全性肠道梗阻; 3.严重腹腔内感染; 4.对能全力中任一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5.对能全力中任一成分有先天性代谢障碍的患者禁用; 6.顽固性腹泻等需要进行肠道休息处理的患者禁用。 |
成分 |
太子参、北沙参、茯苓、山药、山楂(炒)、麦芽(炒)、白扁豆(炒)、陈皮、白芍(炒)、麦冬、葛根(煨)。辅料为饴糖、蔗糖、枸橼酸。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水、麦芽糊精、酪蛋白、植物油、膳食纤维(大豆多糖等)、矿物质、维生素和微量元素等人体必需的营养要素。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稠厚半流体;味甜、微酸。 |
能全力为灰白色至微黄棕色乳状混悬液,味微甜。 |
注意事项 |
1.对于久泻的患儿应及时到医院咨询医师,明确久泻的原因。 2.服药3~5天症状未见好转,应及时到医院咨询医师。 3.味过甜也可冲淡而服。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不宜用于要求低渣膳食的病人; 2.严禁经静脉输注; 3.在使用过程中,须注意液体平衡,保证足够的液体摄入,以补充由纤维素排泄所带走的水分; 4.严重糖代谢异常的患者慎用; 5.严重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慎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