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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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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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重14g(相当于总药材4g) |
12gx6袋/盒 |
生产企业 |
辽宁海洲药业有限公司 |
河北永丰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0910 |
国药准字Z13020422 |
说明 | ||
适应症 |
健脾开胃。用于脾胃虚弱,脘腹胀满,食少便溏。 |
疏肝开郁,导滞和中。用于肝胃不和引起的胃脘胀痛,胸胁满闷,呕吐吞酸,腹胀便秘。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4g,一日2次,小儿酌减。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成分 |
党参、白术(炒)、陈皮、枳实(炒)、山楂(炒)、麦芽(炒)。 |
厚朴(姜制)、香附(醋制)、白芍(麸炒)、柴胡(醋制)、青皮(醋炒)香橼、陈皮、檀香 、 豆蔻、枳壳、 鸡内金(炒)等。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白色的水丸;气清香,味微苦,辛。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肠结核腹泻,主要表现为午后低烧、盗汗、手足心热、晨时腹泻。 3.不适用于口干,舌少津,或有手足心热,脘腹作胀,不欲饮食。 4.糖尿病患者(有糖型)、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5.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 3.不宜与含有人参成份药物同时服用。 4.不适用于小儿、年老体弱者,主要表现为身倦乏力,气短嗜卧。 5.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哺乳期妇女用药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