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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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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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重14g(相当于总药材4g) |
每袋装10g |
生产企业 |
辽宁海洲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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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0910 |
国药准字Z44020455 |
说明 | ||
适应症 |
健脾开胃。用于脾胃虚弱,脘腹胀满,食少便溏。 |
健脾消滞,利湿止泻,清热除烦,驱虫治积。用于食滞及虫积所致的厌食消瘦,胸腹胀闷,泄泻腹痛,夜睡不宁,磨牙咬指。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4g,一日2次,小儿酌减。 |
开水冲服,一岁小儿一次2.5克,二至三周岁一次5克,四岁以上一次10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糖尿病患儿禁服。 |
成分 |
党参、白术(炒)、陈皮、枳实(炒)、山楂(炒)、麦芽(炒)。 |
山楂,稻芽,使君子,布渣叶,莱菔子,槟榔,葫芦茶,孩儿草,莲子心。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味甜,微涩。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肠结核腹泻,主要表现为午后低烧、盗汗、手足心热、晨时腹泻。 3.不适用于口干,舌少津,或有手足心热,脘腹作胀,不欲饮食。 4.糖尿病患者(有糖型)、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5.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怀疑有肠道寄生虫者,应先作大便常规检查,避免盲目驱虫。4.腹痛泄泻症状严重,或夜寐不安怀疑为夜惊症者,及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均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