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袋重14g(相当于总药材4g) |
每袋装6g |
生产企业 |
辽宁海洲药业有限公司 |
商丘市金马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0910 |
国药准字Z41021568 |
说明 | ||
适应症 |
健脾开胃。用于脾胃虚弱,脘腹胀满,食少便溏。 |
理气化滞。用于饮食停滞,胸腹胀满。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4g,一日2次,小儿酌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成分 |
党参、白术(炒)、陈皮、枳实(炒)、山楂(炒)、麦芽(炒)。 |
沉香、大黄、香附(制)、厚朴(制)、陈皮、枳实(炒)、木香、青皮、砂仁、山楂(炒)、枳壳(炒)等。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褐黄色的水丸;味苦、辛。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肠结核腹泻,主要表现为午后低烧、盗汗、手足心热、晨时腹泻。 3.不适用于口干,舌少津,或有手足心热,脘腹作胀,不欲饮食。 4.糖尿病患者(有糖型)、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5.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年老体弱及大便溏泻者不宜服本药。 3.妇女患有功能性子宫出血,或平素月经量多者,不宜服用本药。 4.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不宜与含有人参成份药物同时服。 6.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