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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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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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重14g(相当于总药材4g) |
0.5gx10袋/盒 |
生产企业 |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
云南裕丰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1127 |
国药准字Z53020317 |
说明 | ||
适应症 |
健脾开胃。用于脾胃虚弱,脘腹胀满,食少便溏。 |
健脾、消食、止泻。用于消化不良,乳食不进,腹胀,大便次数增多。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4g,一日2次,小儿酌减。 |
口服,一至三岁一次1-2瓶(袋),周岁以内一次半瓶(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党参、白术(炒)、陈皮、枳实(炒)、山楂(炒)、麦芽(炒)。 |
白扁豆(炒)、山药、白术(炒)、鸡内金(炒)、川贝母、木香(炒)、碳酸氢钠、牛黄。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淡黄色的粉末;气香,味咸、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肠结核腹泻,主要表现为午后低烧、盗汗、手足心热、晨时腹泻。 3.不适用于口干,舌少津,或有手足心热,脘腹作胀,不欲饮食。 4.糖尿病患者(有糖型)、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5.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本品适用于大便次数增多,粪质稀气臭,含有未消化之物,乳食少进的患儿。 3.服用本品时可用温开水调成羹状后服用,也可用奶共服。 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