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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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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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5克(相当于原药材2克) |
0.3g |
生产企业 |
哈尔滨儿童制药厂有限公司 |
青海制药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83047 |
国药准字H63020053 |
说明 | ||
适应症 |
健脾开胃。用于脾胃虚弱,脘腹胀满,食少便溏。 |
用于胃肠功能不全及吸收不良引起的腹泻、腹胀等。也可用于慢性胃炎及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2袋,小儿一次半袋-1袋,一日两次。 |
口服。3~5岁儿童,一日1~2片;5岁以上儿童,一日2~3片;成人,一次2~6片;一日3次。饭前服。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大剂量长期服用可引起便秘。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3岁以下儿童禁用。2.伴有发热症状的患者禁用。 |
成分 |
党参、白术(炒)、陈皮、枳实、山楂(炒)、麦芽(炒) 。 |
本品主要成分为碱式碳酸铋。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白色或微带淡黄色片。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肠结核腹泻,主要表现为午后低烧、盗汗、手足心热、晨时腹泻。 3.不适用于口干,舌少津,或有手足心热,脘腹作胀,不欲饮食。 4.糖尿病患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5.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于腹泻时,一般不超过2天;用于慢性胃炎及胃酸过多时,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服用其他铋制剂,且不宜大剂量长期服用。4.由细菌感染引起的腹泻,应在医师指导下结合抗菌药治疗。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