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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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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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4mg*10片(北大医药) |
15mg |
生产企业 |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155 |
国药准字H20040720 |
说明 | ||
适应症 |
止吐药。适用于:1由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2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性呕吐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但不影响疗效。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
用法用量 |
1 对于高度催吐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搏注射恩丹西酮注射液8mg,停止化疗以后每8~12小时口服恩丹西酮片8mg,连用5天。 2 对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静脉注射恩丹西酮注射液8mg,以后每8~12小时口服恩丹西酮片8mg,连用5天。 3 对于放射治疗引起的呕吐:首剂须于放疗前1~2小时口服片剂8mg,以后每8小时口服8mg,疗程视放疗的疗程而定。 4 对于预防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
口服,成人每次15-30mg,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可有头痛、腹部不适、便秘、口干、皮疹、偶见支气管哮喘或过敏反应、短暂性无症状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个别患者有癫痫发作。并有胸痛、心律不齐、低血压及心动过缓的罕见报告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但不影响疗效。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 胃肠梗阻者。 |
1.妊娠3个月内妇女、有精神病史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禁用。 |
成分 |
盐酸昂丹司琼。 |
每片含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辅料为:乳糖、阿斯巴甜、枸橼酸、交联聚乙烯吡咯烷酮、聚乙烯吡咯烷酮K30、硬脂酸镁、95%乙醇。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浅橙红色色片。 |
注意事项 |
1 对肾脏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用药次数和用药途径。 2 对肝功能损害患者,肝功能中度或严重损害患者体内廓清本品的能力显著下降,血清半衰期也显著延长,因此,用药剂量每日不应超过8mg。 3 腹部手术后不宜使用本品,以免掩盖回肠或胃扩张症状 |
1.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孕妇慎用。 5.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