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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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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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4ml:8mg |
25mg |
生产企业 |
海南倍特药业有限公司 |
江苏黄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172 |
国药准字H32025845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为止吐药。 适用于: 1. 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 2. 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
用于防治晕动病如晕车、晕船、晕机所致的恶心、呕吐。 |
用法用量 |
1.对于高度催吐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注射盐酸昂丹司琼注射液8mg,停止化疗后每8小时口服盐酸恩丹西酮片8mg,连用5天。 2.对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静脉注射盐酸昂丹司琼注射液8mg,以后每8小时口服盐酸昂丹司琼片8mg,连用5天。 3.对于放射治疗引起的呕吐:首剂须于放疗前1-2小时口服片剂8mg,以后每8小时口服盐酸昂丹司琼片8mg,疗程视放疗的疗程而定。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预防晕动病应在出发前30分钟服药,治疗晕动病时每4小时服药1次。一日用量不得超过12片。1~6岁儿童一次0.5~1片,一日不得超过6片;7~12岁儿童一次1~2片,一日不得超过8片。 |
副作用 |
可有头痛、腹部不适、便秘、口干、皮疹,偶见支气管哮喘或过敏反应、短暂性无症状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偶见运动失调,癫痫发作,胸痛、心律不齐、低血压及心动过缓等罕见报告。 |
1.常见不良反应有:迟钝、思睡、注意力不集中、疲乏、头晕,也可有胃肠不适。 2.罕见:幻觉、视力下降、排尿困难、皮疹等反应。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胃肠梗阻者忌用。 |
1.对其他乙醇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孕妇、新生儿及早产儿禁用。 |
成分 |
盐酸昂丹司琼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茶苯海明25毫克。辅料为:淀粉、淀粉浆、硬脂酸镁。 |
性状 |
为澄清、无色液体。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对肾脏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用药次数和用药途径。对肝功能损害患者,肝功能中度或严重损害患者体内廓清本品的能力显著下降,血清半衰期也显著延长,因此,用药剂量每日不应超过8mg;腹部手术后不宜使用本品,以免掩盖回肠或胃扩张症状;本注射液及盛有本品的安瓿或注射器不含防腐剂,只能在启封后一次使用,任何剩余的溶液均应弃去;对本品与聚氯乙烯输液袋和聚氯乙烯给药装置作过相容性研究,认为用聚氯乙烯输液袋或I型玻璃瓶,本药亦有相当的稳定性。在聚丙二醇酯注射器中,以0.9%W/V氯化钠或5%W/V葡萄糖稀释的盐酸昂丹司琼稀释液表现稳定,故此认为在聚丙二醇酯注射器中,本品与其他相容性输液混合也是稳定的;本品安瓿不能高压消毒。 |
1.对本品或其他抗组织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禁用。 3.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并禁止与其他中枢神经抑制药同服。 4.驾驶车、船,操作机器设备的以高空作业者工作时禁用。 5.老年人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7.若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反应,请即就医。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本品应放在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