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昂丹司琼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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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盐酸昂丹司琼注射液

鲨肝醇片

规格

2ml:4mg(按C18H19N3O计)

50mg*30片
生产企业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江苏鹏鹞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70065

国药准字H20023248
说明
适应症

用于预防和治疗肿瘤化疗、放疗及手术引起的恶心、呕吐。

1.用于治疗各种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如放射性、抗肿瘤药物等所致的白细胞减少症。 2.用于治疗不明原因所致的白细胞减少症。

用法用量

对于高度催吐化疗药物所致恶心呕吐:

化疗前15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注射8mg,以后口服,每次8mg,每天3次,连用5天。

对于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物所致恶心呕吐:

化疗前15分钟静脉注射8mg,以后口服,每次8mg,每天3次,连用5天。

对于放射引起的呕吐:

口服,8mg/次,3次/日;首剂于放疗前1-2小时口服,疗程视放疗的疗程而定

预防和治疗手术后恶心呕吐:

在麻醉诱导前10分钟静脉输注4-8mg,若有必要,可每隔8小时重复给药一次,疗程1-2天;

对已出现术后恶心呕吐者,可缓慢静脉注射4-8mg治疗;

预防和治疗椎管内吗啡止痛所致恶心呕吐:术毕注射4-8mg。

与地塞米松联用控制急性恶心、呕吐

化疗前40分钟静注地塞米松10mg

化疗前20分钟静注欧贝8mg

化疗后口服欧贝,4mg/次,2次/日,连用2天

1 成人:一日50~150mg,分3次服,4~6周为一疗程。

2 儿童:一次1~2mg/kg,一日3次。

副作用

少有头痛﹑便秘,偶有皮疹,但均较轻,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治疗剂量偶见口干,肠鸣亢进。

禁忌

胃肠道梗阻者、对欧贝过敏者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使用时,应停止哺乳。

尚不明确。

成分

2.3.9-四氢-9-甲基-3-[(2-甲基-1H-咪唑-1-基)-甲基]-4H-咔唑酮盐酸盐二水合物

鲨肝醇

性状

为澄清、无色液体。

本品为白色片

注意事项

1 临床疗效与剂量相关,过大或过小均影响效果,故应寻找最佳剂量。

2 对病程较短,病情较轻及骨髓功能尚好者,本品疗效较好。

3 用药期间应经常检查外周血常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