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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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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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ml:4mg(按C18H19N3O计) |
320g/听 |
生产企业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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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065 |
H20170172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预防和治疗肿瘤化疗、放疗及手术引起的恶心、呕吐。 |
本品适用于有胃肠道功能或部分胃肠道功能,而不能或不愿进食足够数量的常规食物以满足机体营养需求的应进行肠内营养治疗的病人,主要用于: 1.厌食和其相关的疾病; -因代谢应激,如创伤或烧伤而引起的食欲不振 -神经性/精神性疾病或损伤 - 意识障碍 - 心/肺疾病的恶病质 癌性恶病质和肿瘤治疗的后期 - 艾滋病病毒感染/艾滋病。 2.机械性胃肠道功能紊乱; - 颌面部损伤 - 头颈部肿瘤 - 吞咽障碍 - 上消化道阻塞,如食管狭窄 3.危重疾病; - 大面积烧伤 - 创伤 - 脓毒血症 -大手术后的恢复期 4.营养不良病人的手术前喂养;本品能用于糖尿病病人。 |
用法用量 |
对于高度催吐化疗药物所致恶心呕吐: 化疗前15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注射8mg,以后口服,每次8mg,每天3次,连用5天。 对于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物所致恶心呕吐: 化疗前15分钟静脉注射8mg,以后口服,每次8mg,每天3次,连用5天。 对于放射引起的呕吐: 口服,8mg/次,3次/日;首剂于放疗前1-2小时口服,疗程视放疗的疗程而定 预防和治疗手术后恶心呕吐: 在麻醉诱导前10分钟静脉输注4-8mg,若有必要,可每隔8小时重复给药一次,疗程1-2天; 对已出现术后恶心呕吐者,可缓慢静脉注射4-8mg治疗; 预防和治疗椎管内吗啡止痛所致恶心呕吐:术毕注射4-8mg。 与地塞米松联用控制急性恶心、呕吐 化疗前40分钟静注地塞米松10mg 化疗前20分钟静注欧贝8mg 化疗后口服欧贝,4mg/次,2次/日,连用2天 |
口服或管饲喂养。 在洁净的容器中注入500ml温开水,加入本品1听(320g),充分混合。待粉剂完全溶解后,再加温开水至1500ml,轻轻搅拌混匀。也可用所附的小匙,取9平匙,溶于50ml温开水中充分混合,待完全溶解后,加温开水至200ml以满足少量使用的要求。管饲喂养时,先置一根喂养管到胃、十二指肠或空肠上端部分。正常滴速为每小时100-125ml(开始时滴速宜慢)。一般病人,每天给予2000kcal即可满足机体对营养成份的需求。高代谢病人(烧伤、多发性创伤),每天可用到4000kcal以适应机体对能量需求的增加。对初次胃肠道喂养的病人,初始剂量最好从每天1000kcal开始,在2-3天内逐渐增加至需要量。剂量和使用方法根据病人需要,由医师处方而定。 |
副作用 |
少有头痛﹑便秘,偶有皮疹,但均较轻,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摄入过快或严重超量时可能会出现恶心、呕吐、腹泻和腹痛等肠道不良反应。 |
禁忌 |
胃肠道梗阻者、对欧贝过敏者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使用时,应停止哺乳。 |
肠道功能衰竭患者禁用,其他详见说明书。 |
成分 |
2.3.9-四氢-9-甲基-3-[(2-甲基-1H-咪唑-1-基)-甲基]-4H-咔唑酮盐酸盐二水合物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酪蛋白、植物油、麦芽糖糊精、矿物质、维生素和微量元素等。 |
性状 |
为澄清、无色液体。 |
本品为微黄色或淡黄色的细粉,味微甜。 |
注意事项 |
1 肠道功能衰竭患者禁用; 2 完全性肠道梗阻患者禁用; 3 严重腹腔内感染患者禁用; 4 对本品中任一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5 对本品中任一成分有先天性代谢障碍的患者禁用; 6 顽固性腹泻等需要进行肠道休息处理的患者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