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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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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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ml:4mg(按C18H19N3O计) |
400mg(按培唑帕尼计) |
生产企业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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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065 |
H20170063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预防和治疗肿瘤化疗、放疗及手术引起的恶心、呕吐。 |
肾细胞癌:用于晚期肾细胞癌的第一线治疗或者已接受细胞激素治疗的晚期肾细胞癌患者。软组织肉瘤:用于治疗特定子类型的晚期软组织肉瘤患者,尤其是此前已接受化疗治疗或者用于已接受其他辅助治疗但病情在一年内加深的患者;其疗效及安全性仅建立于特定肿瘤病理亚型的软组织肉瘤病 |
用法用量 |
对于高度催吐化疗药物所致恶心呕吐: 化疗前15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注射8mg,以后口服,每次8mg,每天3次,连用5天。 对于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物所致恶心呕吐: 化疗前15分钟静脉注射8mg,以后口服,每次8mg,每天3次,连用5天。 对于放射引起的呕吐: 口服,8mg/次,3次/日;首剂于放疗前1-2小时口服,疗程视放疗的疗程而定 预防和治疗手术后恶心呕吐: 在麻醉诱导前10分钟静脉输注4-8mg,若有必要,可每隔8小时重复给药一次,疗程1-2天; 对已出现术后恶心呕吐者,可缓慢静脉注射4-8mg治疗; 预防和治疗椎管内吗啡止痛所致恶心呕吐:术毕注射4-8mg。 与地塞米松联用控制急性恶心、呕吐 化疗前40分钟静注地塞米松10mg 化疗前20分钟静注欧贝8mg 化疗后口服欧贝,4mg/次,2次/日,连用2天 |
维全特治疗仅应在对抗肿瘤药物有使用经验的内科医生指导下开始。剂量,成人: RCC和STS的治疗剂量建议在800mg一次、每天一次。剂量调整:为了控制副作用,培唑帕尼应根据患者的耐受性逐渐增加剂量,每次增加200mg;最大剂量不超过800mg;维全特治疗仅应在对抗肿瘤药物有使用经验的内科医生指导下开始。剂量,成人: RCC和STS的治疗剂量建议在800mg一次、每天一次。剂量调整:为了控制副作用,培唑帕尼应根据患者的耐受性逐渐增加剂量,每次增加200mg;最大剂量不超过800mg;等等。 |
副作用 |
少有头痛﹑便秘,偶有皮疹,但均较轻,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详见说明书 |
禁忌 |
胃肠道梗阻者、对欧贝过敏者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使用时,应停止哺乳。 |
详见说明书 |
成分 |
2.3.9-四氢-9-甲基-3-[(2-甲基-1H-咪唑-1-基)-甲基]-4H-咔唑酮盐酸盐二水合物 |
盐酸培唑帕尼 |
性状 |
为澄清、无色液体。 |
粉红色胶囊型薄膜衣片,一面平整,其中一面刻有凹形标志“GS JT\" |
注意事项 |
肾功能不全 肾功能不全不太可能对培唑帕尼的药动学特性有重大影响,因为只有少量培唑帕尼及其代谢物经尿液排泄。因此,肌酐清除率超过30ml/mim的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但是,肌酐清除率低于30ml/mim的患者需引起注意,因为仍然欠缺培唑帕尼在该人群的用药经验。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