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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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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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4mg(以昂丹司琼计) |
每支装(1)2ml (2)10ml (3)20ml |
生产企业 |
北京双吉制药有限公司 |
贵州瑞和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059 |
国药准字Z20025660 |
说明 | ||
适应症 |
止吐药。适用于:1.由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2.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性呕吐。 |
清热解毒,利湿退黄,益气扶正,保肝护肝。用于湿热黄疸,症见面目俱黄,胸肋胀满,恶心呕吐,小便黄赤,乏力,纳差,便溏;急、慢性病毒、肝炎见前述症状者。 |
用法用量 |
服用方法:本品不可研碎或咀嚼服用。服用本品不需要水或其他液体,以干手撕开泡眼,取出药片,置于舌面,数秒内可崩解溶化,随唾液咽下。 服用剂量:1.对于高度致吐的化疗药物引起的呕吐 对单次给予高度致吐的化疗药物的患者,可在化疗前30分钟单次口服昂丹司琼24mg(3片)。但尚无一次性口服昂丹司琼24mg,并重复(多日)给药的临床研究。对高度致吐的化疗药物引起的呕吐可采用昂丹司琼静脉滴注加口服的方式给药:在化疗前30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滴注昂丹司琼8mg,停止化疗以后每8-12小时口服片剂8mg(1片),连用5天。2.对于一般致吐的化疗药物引起的呕吐 化疗前30分钟口服本品8mg(1片)。首剂给药后,每8小时服用8mg(1片)。化疗结束后,每8小时口服本品8mg(1片)连用5天。3.放射治疗 首剂于放疗前1~2小时口服本品8mg(1片),以后每8小时口服8mg(1片),疗程视放疗的疗程而定。4.手术所致恶心、呕吐的预防和治疗在诱导麻醉前1小时,口服本品16mg(2片)。 |
静脉滴注。一次10~20毫升,用10%葡萄糖注射液250~500毫升稀释后静脉滴注。一日1次;症状缓解后可改用肌内注射。一日2~4毫升,一日1次。 |
副作用 |
可有头痛、腹部不适、便秘、口干、皮疹、偶见支气管哮喘或过敏反应、短暂性无症状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个别患者有癫痫发作。并有胸痛、心律不齐、低血压及心动过缓的罕见报告。 |
偶见,以各种类型过敏反应为主,其中一般过敏反应可见皮疹、皮肤瘙痒、发热、面红等。严重过敏反应可见过敏性休克等。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胃肠梗阻者。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昂丹司琼。 |
茵陈提取物、栀子提取物、黄芩苷、板蓝根提取物、灵芝提取物。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棕红色的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1.对肾脏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用药次数和用药途径。 2.对肝功能损害患者,肝功能中度或严重损害患者体内廓清本品的能力显著下降,血清半衰期也显著延长,因此,用药剂量每日不应超过8mg。 3.腹部手术后不宜使用本品,以免掩盖回肠或胃扩张症状。 |
1.用药前仔细询问患者过敏史,过敏体质者及孕妇慎用。 2.注射前严密观察药液性状,有浑浊、沉淀、絮状物或瓶身细微破裂时严禁使用。 3.严禁与其它药物混合配伍使用。谨慎联合用药。 4.特殊人群,如过敏体质者、老年人、体弱者、儿童、危重病人等患者应慎重使用,加强监测。 5.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尤其在用药的30分钟内,如出现异常应及时停药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6.严格按规定用法用量用药。 7.使用时滴注速度不宜过快,儿童以10~20滴/分,成年以40~60滴/分为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