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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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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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4mg(以昂丹司琼计) |
1mg |
生产企业 |
北京双吉制药有限公司 |
南昌弘益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059 |
国药准字H20080732 |
说明 | ||
适应症 |
止吐药。适用于:1.由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2.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性呕吐。 |
用于预防和治疗由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所致的恶心和呕吐。 |
用法用量 |
服用方法:本品不可研碎或咀嚼服用。服用本品不需要水或其他液体,以干手撕开泡眼,取出药片,置于舌面,数秒内可崩解溶化,随唾液咽下。 服用剂量:1.对于高度致吐的化疗药物引起的呕吐 对单次给予高度致吐的化疗药物的患者,可在化疗前30分钟单次口服昂丹司琼24mg(3片)。但尚无一次性口服昂丹司琼24mg,并重复(多日)给药的临床研究。对高度致吐的化疗药物引起的呕吐可采用昂丹司琼静脉滴注加口服的方式给药:在化疗前30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滴注昂丹司琼8mg,停止化疗以后每8-12小时口服片剂8mg(1片),连用5天。2.对于一般致吐的化疗药物引起的呕吐 化疗前30分钟口服本品8mg(1片)。首剂给药后,每8小时服用8mg(1片)。化疗结束后,每8小时口服本品8mg(1片)连用5天。3.放射治疗 首剂于放疗前1~2小时口服本品8mg(1片),以后每8小时口服8mg(1片),疗程视放疗的疗程而定。4.手术所致恶心、呕吐的预防和治疗在诱导麻醉前1小时,口服本品16mg(2片)。 |
口服给药。 用量:通常成人用量为1mg/次,2次/日,首次给药于化疗和放疗前1小时服用,第二次于第一次服药后12小时服用。老年人和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日最大用量:24小时内不超过9mg。 用法:用干手取出药片,迅速将本品置于舌上,数秒即可崩解或溶化,崩解后随唾液咽下。不需用水或只需少量水服用,无需咀嚼。 |
副作用 |
可有头痛、腹部不适、便秘、口干、皮疹、偶见支气管哮喘或过敏反应、短暂性无症状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个别患者有癫痫发作。并有胸痛、心律不齐、低血压及心动过缓的罕见报告。 |
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及胃肠道紊乱,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转氨酶升高。上述反应轻微,一般无需特殊处理。过敏反应少见,罕有过敏性休克。服用口腔崩解片剂型可能感觉口腔发干,有粘稠感。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胃肠梗阻者。 |
1.对本品或其他5-ht3受体拮抗剂过敏者禁用。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昂丹司琼。 |
盐酸格拉司琼。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在口腔内迅速崩解,无沙砾感,口感良好。 |
注意事项 |
1.对肾脏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用药次数和用药途径。 2.对肝功能损害患者,肝功能中度或严重损害患者体内廓清本品的能力显著下降,血清半衰期也显著延长,因此,用药剂量每日不应超过8mg。 3.腹部手术后不宜使用本品,以免掩盖回肠或胃扩张症状。 |
1.由于本品可减慢消化道运动,故消化道运动障碍患者,使用本品时应严密观察。2.高血压未控制的患者,日剂量不宜超过10mg,以免引起血压进一步升高。3.与食物同时服用时吸收略有延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