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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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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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25g |
10粒/板 |
生产企业 |
河北金牛原大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
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1697 |
国药准字H32025492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利咽止痛。用于肺胃蕴热所致咽喉肿痛,发热烦躁,大便秘结。小儿急性咽炎、急性扁桃腺炎见以上证候者。 |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周岁一次1.5片,一日2次;三岁一次2片,一日3次;六岁一次3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忌辛辣、鱼腥食物。 |
尚不明确 |
成分 |
蚕砂,大黄,青黛玄参,皂角子,赤芍,板蓝根,麦冬,连翘,牡丹皮,地黄,甘草,白茅根,金银花,薄荷脑 ,川贝母。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对乙酰氨基本酚250mg、咖啡因15mg、马来酸氯苯那敏1mg、人工牛黄10 mg。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为绿褐色,味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着色混合颗粒。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鱼腥食物。2.本品不宜长期服用。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1~3天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及时就医。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⒈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⒉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⒋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期间慎用。 7.不宜大量或长期用药,以防引起造血系统和肝、肾脏损害。 8.交叉过敏反应:少数对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病人,服用本品后可能发生轻度支气管痉挛性反应。 9.对实验室检查的干扰:用葡萄糖扩氧化酶/过氧化酶法测定血糖可得假性低值;用磷钨酸法测定血清尿酸可得假性高值;用亚硝基萘酚试剂对尿5-羟吲哚醋酸作定性过筛试验可得假阳性结果,定量不受影响;应用一次大剂量或长期应用小剂量,可使凝血酶原时间、血清胆红素、血清乳酸脱氢酶及血清转氨酶增高。 10.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11.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12.请蒋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