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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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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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丸重0.5g |
6粒 |
生产企业 |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乐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10024 |
国药准字H20080687 |
说明 | ||
适应症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本品适用于暂时性缓解经前期及月经期间的腹痛、头痛、水肿、肿胀等经前期综合征不适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30丸,一日3次。 |
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为每次2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12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禁用。 |
副作用 |
临床试验期间常见的与氨酚帕马溴相关的不良事件为:恶心、呕吐、嗜睡、头晕、腹泻、腹痛、无力、月经提前等;少数病例可发生过敏性皮炎(皮疹、皮肤瘙痒等)、白细胞减少。转氨酶升高。对乙酰基酚在临床使用中偶尔可引起恶心、呕吐、出汗、腹痛、皮肤苍白等,少数病例可发生过敏性皮炎(皮疹、皮肤瘙痒等)、粒细胞缺乏、血小板减少、高铁血红蛋白血症、贫血、肝肾功能损害等,很少引起肠胃道出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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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用。 |
1.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溶血性贫血及对本品某一成分过敏者禁用。2.酒精、安眠药、镇痛剂或其他精神药物中毒者禁用。3.不得和其他任何含有对乙酰氨基酚的药物合用。4.12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禁用。 |
成分 |
延胡索(醋制)、白芷、辅料为:聚乙二醇-。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500mg和帕马溴25mg。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滴丸;气香、味微苦。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者应停药去医院就诊。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肝肾功能不全者、心脏疾患者酌情减量使用或慎用。2.不得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制剂同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病人中,少数病人可在服用本品后发生支气管痉挛。4.酒精中毒、患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本品由增加肝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5.肾功能不全者长期大量使用本品,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6.疼痛加剧或疼痛超过10天者慎用。7.服用本品后出现新的不适症状或红斑或水肿症状持续存在应立即停药并向医生咨询。8.本品仅为对症治疗药,在使用本品的同时,应尽可能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