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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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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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1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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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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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890006 |
HC20170008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肺,化痰,止咳。用于面赤身热,咳嗽,痰多,咽痛。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咳嗽、咳痰、打喷嚏、流鼻涕、鼻塞。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支,六岁以下一次1支,一日3次。 |
口服。2~5岁,一次5毫升;6~12岁,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轻度头晕、头痛、恶心、皮肤过敏。 |
禁忌 |
久咳、汗出、体虚者忌用。 |
1.肺出血、急性胃肠炎、肾炎等患者禁用。2.新生儿、早产儿禁用。 |
成分 |
麻黄、苦杏仁(去皮炒)、石膏、甘草、桑白皮(蜜炙)、瓜蒌皮、黄芩、板蓝根、法半夏。浙贝母、橘红、紫苏子(炒)、葶苈子、紫苏叶、细辛、薄荷、枇杷叶(蜜炙)、白前、前胡、石菖蒲、天花粉、青礞石(煅)。辅料为矫味剂蜂蜜,单糖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毫升中含愈创木酚甘油醚72.3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4毫克,氢溴酸右美沙芬4毫克,海葱流浸膏0.008毫升。辅料为: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液体;气凉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橙红色有香味的澄清液体。 |
注意事项 |
1.服用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2.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者,应去医院就诊。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服用7天,如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2.本品无退热作用,伴有发热症状的患者,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