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100粒重1g |
1mg(按C18H24N4O计) |
生产企业 |
贵阳德昌祥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2020070 |
国药准字H20094108 |
说明 | ||
适应症 |
祛风镇惊,消食导滞。用于停食停乳引起:肚胀腹硬,呕吐乳食,大便秘结,痰热惊风。 |
用于放射治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至二岁,一次10粒,二至三岁,一次15粒,四至五岁,一次20粒,周岁以内小儿酌减。一日1~2次,或遵医嘱。 |
口服:成人通常用量为1mg,一日2次,第一次于化疗前1小时服用,第二次于第一次服药后12小时服用。肝、肾功能不全者无需调整剂量。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常见的副作用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及胃肠道功能紊乱,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增高。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成分 |
胆南星(酒炙)、天麻、半夏曲(麸炒)、滑石、寒食曲、全蝎、巴豆霜。 |
盐酸格拉司琼。 |
性状 |
本品为朱红色的水丸,除去外衣显黄褐色;气腥,味辛,微苦。 |
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痘疹及久泻脾虚者忌服。 |
1.本品对化疗、放疗所致呕吐起预防作用,首剂在化疗前1小时服用。2.本药可减缓结肠蠕动,患者若有亚急性肠梗阻时,需严格观察。3.高血压未控制的患者,日剂量不宜超过10mg,以免引起血压进一步升高。4.致癌性研究资料显示,给予两性小鼠及大鼠极大量本品时(50mg/kg)(大鼠剂量于第59周时降至25mg/kg/日),发现有肝细胞瘤及或腺瘤,于接受5mg/kg本品之大鼠亦发现有肝细胞增生,而于低剂量时(1mg/kg)时此种药物无诱发肝细胞增生的现象。5.本品与食物同时服用时吸收略有延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