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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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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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ml |
12粒 |
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山东华鲁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1032 |
国药准字H20083156 |
说明 | ||
适应症 |
解表清热,宣肺化痰。用于小儿外感风寒、肺胃蕴热证,症见:发热恶寒,鼻塞流涕,咳嗽有痰,咽喉肿痛,口渴。 |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1岁~3岁:每次10毫升,一日2次;4岁~7岁:每次10毫升,一日3次;8岁~14岁:每次2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天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2.因缺乏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数据,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禁用本品。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荆芥穗、薄荷、化橘红、黄芩、紫苏叶、法半夏、桔梗、甘草。辅料为蔗糖。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150毫克,盐酸金刚烷胺5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毫克。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澄清液体;气芳香,味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3.本品如有少量沉淀,可摇匀后服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5岁以下儿童不推荐使用。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前列腺肥大和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脑血管病史、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8.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9.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