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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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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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ml |
每支装10毫升 |
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哈尔滨市康隆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1032 |
国药准字Z11020477 |
说明 | ||
适应症 |
解表清热,宣肺化痰。用于小儿外感风寒、肺胃蕴热证,症见:发热恶寒,鼻塞流涕,咳嗽有痰,咽喉肿痛,口渴。 |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 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1岁~3岁:每次10毫升,一日2次;4岁~7岁:每次10毫升,一日3次;8岁~14岁:每次2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详见说明书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荆芥穗、薄荷、化橘红、黄芩、紫苏叶、法半夏、桔梗、甘草。辅料为蔗糖。 |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澄清液体;气芳香,味微苦。 |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3.本品如有少量沉淀,可摇匀后服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