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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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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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ml |
6gx12袋 |
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吉林万通药业集团梅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1032 |
国药准字H22025348 |
说明 | ||
适应症 |
解表清热,宣肺化痰。用于小儿外感风寒、肺胃蕴热证,症见:发热恶寒,鼻塞流涕,咳嗽有痰,咽喉肿痛,口渴。 |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也可用于儿童流行性感冒的预防和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1岁~3岁:每次10毫升,一日2次;4岁~7岁:每次10毫升,一日3次;8岁~14岁:每次2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1~2岁儿童,一次半包;2~5岁,一次1包;5~12岁,一次1~2包;一日2次。温开水冲服。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禁忌 |
尚不明确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因缺乏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数据,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禁用本品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荆芥穗、薄荷、化橘红、黄芩、紫苏叶、法半夏、桔梗、甘草。辅料为蔗糖。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0.1克、盐酸金刚烷胺0.04克、人工牛黄4毫克、咖啡因6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8毫克。辅料为:糖粉。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澄清液体;气芳香,味微苦。 |
本品为微黄色颗粒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3.本品如有少量沉淀,可摇匀后服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用药期间禁饮含酒精的饮料。 3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 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5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