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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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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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9.5g*24丸 |
生产企业 |
湖南德海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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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0590 |
ZC20170001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散风,解毒,通便。用于头晕耳鸣,目赤,鼻窦炎,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秘结。 |
温阳散寒,益气健脾。适用于心脾两虚、阳气不足所致的失眠,伴有心悸、健忘、神疲体虚、头晕眼花、食欲减退、大便溏稀、面色少华、舌质淡、舌体胖、苔薄白、脉沉弱等症。 |
用法用量 |
口服,水丸一次6克,一日1~2次。 |
饭后温开水送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未明确。 |
少数患者服药后出现口干、口苦症状。 |
禁忌 |
孕妇忌服。 |
阴虚内热患者慎用。 |
成分 |
本品成分为菊花、薄荷、川芎、白芷、荆芥、防风、桔梗、连翘、栀子、黄芩(酒炒)、黄柏(酒炒)、大黄(酒炒)。 |
党参、白术、附子、甘草、干姜、肉桂、丁香、山药、熟地黄、龙眼肉、茯苓、枸杞子、黄芪、当归、陈皮、大枣、麦冬、天冬、白芍、砂仁。 |
性状 |
本品为黑棕色的大蜜丸或黄褐色的水丸;气微,味甘、苦或苦。 |
本品为棕色至黑色的大蜜丸;气微香,味甘,辛辣,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4.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由于痰浊蒙蔽心窍或火热扰心而出现的失眠多梦,心悸等症者,应禁用。2、肝阳上亢的高血压及感冒发烧热者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