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丸重9g |
24粒 |
生产企业 |
湖南德海制药有限公司 |
杏辉天力(杭州)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0590 |
国药准字Z33020261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散风,解毒,通便。用于头晕耳鸣,目赤,鼻窦炎,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秘结。 |
清利头目,醒神健脑,化浊降脂。用于头晕目眩,胸闷气短,倦怠乏力,精神不振,记忆力减退等症,用于高血脂症、高血压病、冠心病、脑动脉硬化及其他伴有高凝状态的疾病。对心血管病伴高纤维蛋白原症及动脉粥样硬化,肿瘤放疗,化疗所致的白细胞减少症有防治作用。 |
用法用量 |
口服,水丸一次6克,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未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成分为菊花、薄荷、川芎、白芷、荆芥、防风、桔梗、连翘、栀子、黄芩(酒炒)、黄柏(酒炒)、大黄(酒炒)。 |
茶叶提取物。 |
性状 |
本品为黑棕色的大蜜丸或黄褐色的水丸;气微,味甘、苦或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淡棕色至黄棕色的粉末,气微,味涩。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4.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