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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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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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12片*4板 |
生产企业 |
湖南德海制药有限公司 |
重庆天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0590 |
国药准字Z20053884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散风,解毒,通便。用于头晕耳鸣,目赤,鼻窦炎,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秘结。 |
散风清热。用于头晕目眩,偏正头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水丸一次6克,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4片,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未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成分为菊花、薄荷、川芎、白芷、荆芥、防风、桔梗、连翘、栀子、黄芩(酒炒)、黄柏(酒炒)、大黄(酒炒)。 |
川芎、薄荷、白芷、荆芥穗、石膏。 |
性状 |
本品为黑棕色的大蜜丸或黄褐色的水丸;气微,味甘、苦或苦。 |
本品为灰白色的片;气芳香,味苦、辛。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4.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阴虚阳亢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眩晕,头胀痛,口苦,易怒,咽干,目赤,腰膝酸软。2.有肝脏疾病,肾脏疾病或其他较严重的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或服用无效者应向医师咨询。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