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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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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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每瓶10ml,120ml |
生产企业 |
河北康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长白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1916 |
国药准字Z22022247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散风,解毒,通便。用于头晕耳鸣,目赤,鼻窦炎,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秘结。 |
养血益肝,强筋健骨,乌须黑发。用于肝肾亏损,阴虚血少所致的腰酸,耳鸣,头晕眼花,筋骨痿软,脱发,白发,月经失调。 |
用法用量 |
口服,大蜜丸一次1丸,水丸一次6克,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少数患者可有大便次数增多。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菊花,薄荷,川芎,白芷,荆芥,防风,桔梗,连翘,栀子,黄芩(酒炒),黄柏(酒炒),大黄(酒炒) |
何首乌、地黄、金樱子提取液、狗脊、当归、菟丝子、川芎。辅料为:蔗糖、米酒。 |
性状 |
本品为红褐色至黑褐色的大蜜丸;气芳香,味苦 |
本品为暗棕色的液体;气微香,味微甜、微苦涩。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忌油腻食物。2.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3.孕妇慎用。4.本品宜饭前服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未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